2012年4月底,一起因火车道口发生的交通事故引发的重大矛盾纠纷,经两个不同行政管理权属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共同努力,终于圆满解决。
事情发生在2010年10月3日凌晨3时40分,陕西省城固县文川镇村民谢某某途径某公司运输专线文川镇铁路道口时,被该公司专用列车撞倒扎断左胳膊。2012年2月,经汉中市中心医院长达5个月时间的治疗,谢某某终因医治无效而死亡。为此,受害人家属和公司因赔偿问题发生争议。
文川镇调委会在接到公司提出协调处理纠纷的申请后,认识到这是一起跨行政权属的重大纠纷,协调处理的难度较大。为此,调解员当晚即驱车赶到谢某某所在村展开协调处理工作。在该村调解干部的全力配合下,调委会顺利地做好了先期的思想疏导工作。在正式调解工作展开后,文川镇调委会和谢某某所在的村调委会通力协作,在镇调委会耐心的法律宣讲和村调委会的艰辛劝解疏导下,双方于当月达成受害人安葬协议。后经镇村两级调委会历时半年坚持不懈的调处工作,今年4月底,谢某某的家属和公司终于达成了一次性赔偿协议,使这一起极易引发矛盾升级的重大纠纷,在事发当地镇村两级调委会和该公司调委会的共同努力下,得到了及时妥善的处理,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确保了当地 “重点企业”良好的发展环境。
(城固县司法局 石少华 屠海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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