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过去的2012年,为应对日益繁重的维护社会稳定重任,云南省巧家县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为主线,以奖励机制为抓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作用,积极推广“以奖代补”、“以案定补”、“考核奖惩”等激励方式,充分发挥各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主观能动性,调动村、组两级调解组织的积极性,全面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为构建平安巧家、和谐巧家奠定坚实基础。
协调各方 建全机制
年初,巧家县委制定和出台了《巧家县维护社会稳定责任追究办法》、《巧家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巧家县矛盾纠纷调处奖惩工作制度(试行)》等制度,形成了规范化、长期化、高效服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为加大工作经费投入,巧家县财政预算80万元资金,其中60万元用于“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奖励基金”,20万元用于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奖励资金”。同时,还新增了两项奖励内容,一是调处成功疑难复杂纠纷、群体性事件及跨区域重大矛盾纠纷,每件奖励400元;二是未发生群体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奖给奖金10000元。
夯实基础 强化调处
巧家县还建立了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格局,乡(镇)、村、组基层调解员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形成了机构健全、人员充实的大调解格局,基层调解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基层组织就地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大大增强。目前全县共有基层司法所16个,有司法干警29人,有人民调解委员会206个,彻底改变了以往县直成员单位对该项工作管而不抓、抓而不实的局面。
年初以来,全县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217件,调处成功12862件,调处成功率为97.3%,与去年同期相比,调处数同比增长了41.9% ,调处成功数同比增长了41.8%,调处成功率上升1.2%,极大促进了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有效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了矛盾纠纷。
奖惩并举 推动发展
2012年,巧家县委、政府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严格落实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极大推动和促进了该项工作长远发展。至日前,巧家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共兑现240280元。同时,县委、政府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一项重要依据。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真正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转化为促进巧家全面工作整体上水平的有效载体。
此外,巧家县还强化责任追究,对不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走过场,未认真进行排查调处,以及因漏报、瞒报、处置不及时或处置不当导致矛盾激化酿成事端的,启动《巧家县维护社会稳定责任追究办法》,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因工作不力或隐瞒情况,酿成重大群体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有力地推动了“平安巧家、和谐巧家”的建设进程。
(巧家县政法委 顾体照 李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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