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地试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11月以来,北京、上海、广州等多地的二手房成交量明显增长。对此,有分析认为国家试点推行公开官员个人财产及住宅信息,以致拥有多套房产的部分官员急于脱手名下房产。据调查,确实出现多地政府机构人员放盘出售的现象。(12月23日《华商报》)
党的十八大首次将“纯洁性建设”列入党建主线,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严整吏治、提速反腐,调查短平快、狠准稳,一批贪腐官员迅速落马。同时,特别强调制度反腐,源头治理,高层均未回避官员财产公开问题,决心和信心显而易见。反腐败已是“山雨欲来风满楼”,自然让腐败分子坐卧不宁!虽然官员出售房产是市场经济的正常现象,但在这种背景下多地集中出现的官员急售房产现象,我们就不能不重视了。也许,急售房产,本身就是一条重要的反腐线索。
通过非正常收入途径获得的固定房产窝在手上,就如热锅上的蚂蚁,一旦认真起来,不但不能保全财产,还可能因为证据摆在面前,蒙混过关也没有了可能。但是,换成现金之后进行转移,不但有可能侥幸过关,还可能通过转移隐匿保全财产,这就是官员“急售”的原因所在。近年破获的贪腐大案显示,通过近亲属、情人以及其他共同利益人等特定关系人转移资产成为贪污腐败分子转移资产的新趋势。央行2011年的一份报告也详细披露了我国腐败分子转移资产的八种常用方式。在出现官员急售房产现象的时候,以“获取非法资产”和“向境外转移资产”的相关监测应该进一步加强,及时为国家执法机构提供可疑线索。
贪腐分子对待贪腐,上策是人财俱全,最好的办法就是人财俱转移到境外;中策是“牺牲我一个,幸福几代人”,往往是财产和亲属俱转移到境外,独自在境内做“裸官”,一有风吹草动,能溜则溜,不能溜,也做好了“牺牲”的准备;下策是挥霍一空,听天由命,这往往是中小贪腐分子的选择。在出现官员急售房产现象的时候,对重点地区、敏感行业、特定人群和特定消费方式的监测也应该同步加强;同时也说明,反腐需要的不仅仅是一个官员个人财产及住宅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要官员财产异动报告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反洗钱相关数据查询通报制度、反腐败机构互派特派员制度等配套体系。
公开官员个人财产及住宅信息还只是在个别地区试点,多地就出现了官员急售房产现象,有人居然一次卖8套,这也在某种程度上提醒我们,官员个人财产及住宅信息公开,一是不能拖,给贪腐分子留下足够的资产转移时间;二是不能由点及面,给贪腐分子留下足够的资产转移空间。官员个人财产及住宅信息公开,虽然在我国还不普及,但在国际上并不是一个新鲜事物,有着成熟的运作办法。在我国运行中可能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但问题可以在实践中修改和完善,早实施比晚实施好,全面实施比个别地方试点好。
人们对官员急售房产现象的关注,房价会不会因此真正下降倒是其次,会不会让贪腐分子得逞可能才是主要的。反腐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能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媒体报道的官员急售房产现象,对反腐部门来说,必须信其有,必须尽快采取相应措施,这既是反腐本身的需要,也是回应民意关切的需要。(郭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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