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对保护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受到舆论的广泛支持与欢迎。但是在互联网上,也有少数网民担心此举会影响舆论监督、网络反腐,其实纯属多虑。
这些年,网络技术迅猛发展、广泛应用,网络在给人们带来前所未有的方便、快捷的同时,也带来了挥之不去、避之不及的种种干扰与困惑。随意收集、擅自使用、非法泄露,甚至倒卖、出售公民个人电子信息,通过网络实施诈骗,侮辱诽谤他人等违法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甚至危害到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网络立法已成为民众呼声和大势所趋。
由此可见,全国人大出台《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旨在打造个人信息安全之“盾”,其立法初衷是对无规无序网络活动实施有法可依的约束与规范,以打击那些利用网络侵犯公民权益等不法行为,因此对普通网民的监督权、表达权不会造成什么影响。
事实上,网络监督、网络反腐不过是互联网多元功能的一个方面,通过加强网民身份管理和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行为进行规范,本质是为了更加规范网络秩序,保护网民利益,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也许,以“皮之不存毛将附焉”的道理厘清促进互联网发展与舆论监督的关系,或有助于加深人们对网络立法的意义认知。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填补了我国网络立法的制度空白,也是依照国际惯例依法管理互联网的必要之举。随着网络法制化大环境的构建,一个健康、规范、有序的互联网生态环境,也许更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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