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司法所长,谁行凶谁负责”简单的一句话和老父亲给儿子的一记耳光,竟化解了一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事情是这样的:家住召陵区的孙家俩兄弟相邻而居,前不久因宅基地纠纷发生激烈争执,老二盖偏房多占了老大二指地方,中间巷道也堵了,滴水滴到了老大家,双方因以前就有过节,加上此事两家大动干戈,老大手持铁锹扬言要拼命,老二挥舞木棍声称决不手软,妯娌更是针尖对麦芒,双方互不相让,矛盾一触即发,居委会主任进行调解,双方很顽固,坚决不退让,调解陷入僵持。
召陵司法所长得知情况后,深感事态严重,经了解得知他们的父亲还健在,住在邻村女儿家住,于是他立马找到当事人的父亲,一番情理分析后,老人也随同前往,见面就分别给两个儿子一耳光,痛骂一顿,兄弟俩顿时被镇住了,两儿媳也大气不敢出。李所长见此马上拨开人群大喊一声“我是司法所长,谁行凶谁负责”,并冲上前顺势夺下铁锹、木棍。通过分别做双方的工作,当重讲了“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典故,兄弟俩心服口服,从而避免了一场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事情解决后,兄弟俩后悔不已,各自备上酒菜找老父亲喝了一场,最终握手言和。事后,孙家兄弟逢人便说:“多亏了李所长的调解和老父亲的一巴掌,否则,我们就闯大祸了。”
当今,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转型,基层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开始变得纷繁复杂,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调解成功率。为克服这种现象,召陵区司法局在调解中注重总结经验,“他山之石可攻玉”就是在调解疑难复杂纠纷中总结出来的,这也算一种迂回调解的方法。
作者:漯河市召陵区司法局 赵丽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