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5日,上海交通大学新媒体与社会研究中心、舆情网在沪联合发布《2012年微博年度报告》。报告指出,2012年“微博反腐”迅速发展,进入成熟阶段,并已进入“剥洋葱”式的深度挖掘时代。 在2012年广受关注的15起真实的网络反腐案件中,通过微博举报的共有6起,占40%。其余9起案件中,微博虽然没有直接充当举报平台,但是其产生的巨大转发量,对案情的推动也产生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报告指出,微博成为有效的反腐工具,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其快速、直接、简单、有效的特性,举报信息一旦进入微博领域,就犹如滚雪球一般,带来极其强烈的影响效应和震撼力,成为广为人知的新闻事件。
由微博曝光的案件立案调查和司法处理时间缩短,上海交通大学新媒体与社会研究中心搜集到的24起影响较大的2012年网络反腐案例中,非谣言误传的为15个,占总数的62.5%。而15个真实案例中,政府已公布处理结果的案例为13个,占真实案例的86.67%。13个已处理案例的举报时间与政府公布结果时间之差,从被举报到政府公布处理结果止,平均时间为28.08天。时间差在1个月以下的占76.9%。
网络具有虚拟性,因此,网民可以在微博上匿名举报,这就避免了被检举者打击报复。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全国每年发生的证人、举报人致残、致死案件,从上世纪90年代每年不足500件,上升到现在每年1200多件。在当下举报制度有待完善的环境下,微博这种隐秘性的举报方式极大地保护了检举者的人身安全,同时,也进一步地激发了网民参与反腐的主动性,形成了全民反腐的格局。
报告指出,网民对腐败事件的强烈关注,不再满足于曝光事件的表面现象,而在于深挖表象背后的真相。网民面对腐败案例的态度有更鲜明的自主性,他们不再以政府或媒体曝光的事件表象作为舆论中心点,而是通过“剥洋葱”式的深挖,找到更深层的隐藏现象。网民的知情权和自主意识正在不断提高。
官员生活性腐败事件被高度关注。根据腐败行为的生态现状和表现形式,可将腐败区分为政治性腐败、经济性腐败和生活性腐败三个类别:政治性腐败主要指为官者利用公权、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来扩充自身权利和利益,主要包括买官卖官、人事腐败等;经济性腐败主要指以权换钱的行为,主要包括贪污受贿、为亲友谋求利益等;生活性腐败主要指以权换欲的行为,主要包括公款挥霍、包养情妇等。就搜集到的24例网络反腐案件来看,政治性腐败占总数的8%,经济性腐败占总数的40%,生活性腐败占总数的52%。以微博反腐为代表的网络反腐舆论兴奋点,主要落脚在以社会行为为主的生活性腐败上。
此外,微博反腐“误伤”情况时有发生。在2012年通过网络举报的24起反腐事件中,其中9起经调查确认为失实。
《2012年微博年度报告》还进一步分析了微博反腐的缺陷,微博反腐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局限性:一是参与微博反腐的部分网民缺乏理性,由于网民素质参差不齐,受情绪化倾向和从众心理影响,他们通常难以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审视和思考问题,如果利用网络匿名性的特性,可能因产生谣言而对社会的良好秩序产生负面影响;二是微博反腐缺乏有效的法律规范,我国的网络反腐尚处在初级阶段,相关的法律规范还不完善,网站监督过滤信息的技术受到限制,微博反腐事件在受理、查处、反馈方面尚无明确的程序规范和期限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