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宣传工作服务与推动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思考
和谐的警民关系既是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又是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科学发展的根基。如何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形势发展,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进一步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是当前公安机关面临的重大课题。笔者试从宣传工作的角度,就此问题谈些粗浅认识。
一、关注群众利益,提升满意指数。“群众利益高于一切。”实践证明,公安工作只有始终把维护和实现群众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真正让人民满意。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征途上,公安宣传工作应进一步树立形象意识、强化“创满”责任,更加突出以人为本,关注群众利益,关切民众感受,以满意促和谐。一是强化民生警务宣传。进一步落实警务公开,按照“严格依法、全面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对不涉及保密内容的警务活动一律向社会公开,不断提高警务工作的透明度,扩大社会公众的知情面,使群众能够更方便、更迅捷地了解有关法律法规、业务流程和具体要求,到公安机关办事更加方便。紧贴群众生产生活,加强预警提示,广泛、及时和有针对地发布辖区最新治安、交通、火灾等公共安全信息,便于群众规避风险。按照预防为先的原则,大力开展安全防范知识宣传,为群众提供防范人身财产安全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指导。二是加强社会治安宣传。群众看公安,首先看治安。要紧贴群众盼望社会治安好转的心理需求,加大对“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和交通、火患整治等中心工作和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及时向社会公众通报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情况和社会治安形势、犯罪活动规律、安全防范重点,把公安工作为民除害、惩恶扬善的亮点和成绩汇报给群众,把公安机关保民平安、压控发案的信心和决心传递给群众,使群众充分认识到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决心,了解最新举措和成效,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增强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维稳保安工作。三是提升窗口服务形象。加强窗口建设“无声胜有声”,文明、高效的窗口形象是最有效的宣传。要在落实文明窗口建设工作规范,提升窗口民警为民服务的意识和水平,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办事环境的同时,大力宣传公安窗口单位便民、利民的新机制、新举措,大力宣传公安窗口民警惠民生、解民难的新风貌、新办法,使群众感到管理更人性、服务更贴心、办事更便捷。认真落实文明窗口建设工作规范,从统一外观标识,统一内部设置,统一管理标准入手,进一步亮化、美化、优化窗口,坚决做到“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不断提高群众来公安机关办事的舒适度和满意度。
二、加强典型推树,提升喜爱指数。公安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具有强大的感染力,是增进群众认可度的重要抓手。公安宣传工作应紧贴形势,面向基层、聚焦民警,不断推出重大先进典型,通过唱响“主旋律”挤压社会舆论对公安机关的“噪音”、“杂音”,争取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对公安民警的赞誉,以喜爱促和谐。一是推树警队标杆。深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典型宣传的规律和特点,坚持横向抓警种、纵向抓基层,积极培育各方面的先进典型,使先进典型既具有先进性、广泛性,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让人民群众更广泛、更便捷、更直接的了解典型、学习典型、认同典型。同时,注重结合“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最美警察”等评选活动,选树、宣传一批有影响的重大先进典型,让广大群众充分领略公安民警的风采,震动社会,感动群众,形成“标杆”效应,带动整个队伍公众形象的提升。二是挖掘草根典型。崇高的精神常被平凡的工作所掩盖,不易被发现。从湖南来看,去年被中央军委、国务院授予“模范”交警队称号的“矮寨”交警和今年被公安部评为“最美警察”的李珊等重大典型,最初都是被群众发现和推介的,他们的高大形象和感人事迹都源于网上流传的几张照片和网友评论。这启示我们,在普通岗位和平凡工作中涌现的公安“草根”典型,往往能赢得更广泛的社会认同和群众赞誉。对此,公安宣传部门应进一步增强敏感性,善于敏锐把握网络时代带给公安宣传的新机遇,把宣传工作的注意力有意识地从选树“高大全”的公安英雄更多集中在发现“真善美”的“草根”典型上来。三是创新宣传形式。典型宣传既要坚持主动发声,更要注重与受众互动,才能产生最大效应。在媒体声音日益深入人心的背景下,在网络舆论更能主导社会舆论的时代里,公安典型宣传要适应形势发展变化要求,努力变教条式宣传为多元化推介,由宣传部门“自言自语”转向与社会公众“齐声合唱”,在充分运用组织媒体集中采访、举办报告会、拍摄影视剧、创作报告文学等传统宣传手段的基础上,要积极创造和运用新的形式、新的方法,广泛运用微博、论坛等新兴传媒手段,不断赋予典型新的时代内涵、新的时代精神,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公安典型宣传,在推选中实现认同,在认同中增进理解,在理解中自觉赞誉。
三、注重警民互动,提升理解指数。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离不开群众的参与,群众对公安了解多一点,理解就多一分。要进一步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建立机制,不断加强警民互动,以互动促和谐。一是丰富警民沟通新内容。认真总结提炼、巩固深化近年来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一包双联”等活动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深入群众,关注民生,倾听民意。着眼“知民之所想、察民之所虑、亲民之所爱、为民之所需”,及时了解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感受、对公安工作的评价,认真听取群众对社会治安和公安队伍的意见和建议,并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作出快速反应,真正做到问计、问需、问政于民,推动实现社会化、法制化条件下公安工作“与民同政”。二是拓展警民沟通新平台。要积极顺应网络时代的要求,在网上开辟警民互动新平台。2011年,我省厅出台了《推进网络警务工作指导意见》推动全省警务网络化进程,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纷纷建立了公安网络在线服务平台,陆续开通官方微博,积极与广大网民进行交流互动。其中长沙市公安局开设的“长沙警事”、交警总队高支队开通的政务微博粉丝数量都已突破百万,警民网络互动逐渐成为加强警民联系沟通的重要形式。要在过来工作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把传统警民沟通办法与现代科技手段有机结合起来,把“面对面”沟通与“键对键”交流有机结合起来,继续拓宽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积极搭建网上警民联系平台,通过开设“局长热线”、“在线咨询”、“民意直通车”、公安博客、微博110、网上警务室等方式,完善网上警民互动功能,丰富互动内容,深化互动效果,让新手段赋予群众工作新的生命力。三是创新警民沟通新形式。近年来,我省公安机关开展的“大走访”开门评警、警营开放日、民警相约警务室等多种主题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成效。要进一步加大警民沟通力度,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因地制宜、创新形式,广泛开展警民相约、警民恳谈、警民共建活动,健全落实向人大政协汇报、向辖区群众报告等工作制度,定期组织警营开放日、走进公安机关等系列活动,推动实现警民沟通制度化、常态化。
四、充分借助外力,提升合作指数。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公安机关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既要坚持以我为主,掌握工作主动权,又要借助外力,实现合作共赢,以合作促和谐。一是巧借媒体资源。新闻媒体既有宣传教育和发动引导群众的作用,也有反映群众心理和社会动态的优势。近年来,公安宣传工作在借助媒体资源上有不少成功经验,各地公安宣传部门积极与当地电视、报纸、电台、网络等媒体合作,通过开办专栏专版,开辟了公安正面宣传阵地。同时,公安工作凭借自身的独特优势,也为媒体扩大社会影响提供了条件,可以说形成了互利共赢的局面。今后,应更加主动地借助媒体扩大公安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形成电台有声音、电视有图像、报纸有新闻、网络有图文的立体宣传格局,营造有利于公安工作和公安建设健康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二是加强警社联动。要以实施社区警务战略为契机,把公安宣传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城乡广大社区,充分掌握社情民意,深入了解社会治安状况和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及时研究采取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以社区为平台,开辟公安宣传新阵地,广泛开展民生警务宣传、公安主旋律宣传,使广大群众时时听到公安的声音,感受到为民服务的真实存在。三是探索警企合作。重点行业和大型企业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风向标,员工多、影响大,社会幅射面广,应成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重点。公安机关应积极探索,使公安宣传工作更多地走进这些企业,加强警企文化交流,强化安全宣传合作,既为企业安全生产和发展提供服务,又创造良好的警企关系。
五、繁荣警营文化,提升美誉指数。党的十八大深刻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繁荣警营文化不仅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自身需要,也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有效载体。实践中,要努力用公安文化争取美誉度,以文化促和谐。一是用公安精神争取群众。有强大精神动力和崇高价值追求的公安队伍,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信赖。近年来,我省公安机关积极探索和实践培育新时期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路径和载体,提炼出“忠真智勇、奉献为民”的湖南公安精神,并大力弘扬,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典型,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公安队伍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在人文主义时代,公安队伍要高扬精神旗帜,深入宣传公安队伍的政治立场、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与群众产生思想共鸣,让人民群众更多的理解公安机关、信任公安民警、支持公安工作,形成“警爱民,民拥警,警民一家亲”的情感共鸣。二是用文化活动影响群众。文化活动应成为联结民警与群众的纽带,使广大群众以此看到警营健康向上的氛围,绚丽多彩的生活,对公安队伍产生美好印象。近年来,我厅先后开展了“忠诚——全省公安机关三基一化收官之年文艺晚会”、“诗韵潇湘——全省政法系统诗歌吟唱会”等多次大型文艺活动,用文艺形式,集中展现了全省公安机关创建平安、服务群众的成果,集中展现了公安民警的风采,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下一步,应以公安文联为依托,坚持“走出去,请进来”,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民警,广泛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在丰富民警业余文化生活的同时,加强与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交流。三是用文艺精品感染群众。一件优秀的文艺作品,可以影响、感染一代甚至几代人。要将公安文化建设纳入到公安工作的整体部署,大力加强“金盾文化工程”建设,更加注重警察精神的弘扬、更加注重整体素质的提升、更加注重和谐关系的构建、更加注重良好形象的树立,努力打造一批反映火热斗争生活、讴歌民警高尚情操,集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于一体,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力作,形成文化传播的持久影响和舆论宣传的聚焦效应,为推动公安工作发展进步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六、及时化解危机,提升信任指数。当前,涉警负面舆情呈多发态势,对公安形象和警民关系造成了不良影响。公安宣传工作要切实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和舆情处置能力,及时化解危机,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安的信任感,以信任促和谐。一是把握主动。牢固树立舆情就是警情、舆情就是形象的理念,切实加强新媒体时代舆情引导能力建设,努力以公开培育信任、以信任树立权威、以权威化解冲突。要大张旗鼓地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多角度的正面舆论宣传工作,大力弘扬主旋律。一旦发生负面舆情事件,要充分运用“黄金四小时”法则,坚持主动发声,第一时间公布事实真相,第一时间发出权威信息,多做释疑解惑、正面引导的工作,牢牢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挤压负面炒作空间,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二是完善机制。健全完善舆情收集、研判、分析、预警机制,制定舆论引导工作预案,不断提高舆情苗头的预判能力、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和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能力;健全完善涉警舆情联动处置机制,加强各警种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坚持重大舆情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工作的辐射效应和规模效应。三是注重方法。舆论引导是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是信息化时代的公安群众工作,必须讲究方法艺术。各级公安宣传部门要认真研究舆情传播的规律特点,熟练掌握舆论应对处理操作流程,既要依法保证公众知情权,又要防止被社会舆论所左右。在重大问题、敏感问题舆情应对上要讲究策略、灵活处置,绝不能因言语不妥、引导不当引发新的舆论炒作热点,努力争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湖南省公安厅政治部宣传处副处长 刘绘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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