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充市顺庆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四川助民律师事务所毛律师,为在异地谋职的顺庆区居民唐某成功维权。
2010年,唐某与德阳某调味品厂签订聘书(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对唐某的职务、工资、保险等进行了详细约定。2012年厂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唐某遂要求补发拖欠的工资、为其补办保险、支付出差补助等,调味品厂拒绝了唐某的要求。唐某遂向该厂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要求补发工资、差旅费和赔偿其经济损失的主张得到仲裁委的支持,但被申请人调味品厂对裁定表示不服,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作为被告的唐某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只好申请法律援助。顺庆区法律援助中心查实案情后,与唐某进行了沟通,在征得其同意的前提下,指派律师毛某赶赴德阳为其提供诉讼援助。毛律师利用一个月的举证期限,充分细致地查阅了案卷材料掌握了案情,并帮助唐某整理已有证据材料、收集遗漏证据,在应诉答辩状中清晰明确、铿锵有力地针对原告方的观点逐一驳斥,合理地提出了有利于维护被告唐某合法权益的观点,并充分利用已有证据加以论证。庭审中,经过激烈的辩论,面对被告方针锋相对的观点和逻辑严密的证据链条,原告方自觉理亏,当庭提出撤诉申请,得到法院准许。不久,调味品厂主动按先前的仲裁裁定向唐某支付了相关款项,唐某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事后,唐某真心地感谢顺庆区法律援助中心和毛律师不计成本的为他这样的游子维权,感谢家乡政府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关怀和支持。(南充市顺庆区法律援助中心 杨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