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古已有之。纵观中国历史,因腐败亡国的故事比比皆是。在中国的历史上腐败问题一直是各朝代兴衰变化的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尚书•商书•伊训》篇中就有“惟兹三风十愆,卿士有一于身,家必丧;邦君有一于身,国必亡”的论述。习近平总书记也提出:“近年来,一些国家因长期积累的矛盾导致民怨载道、社会动荡、政权垮台,其中贪污腐败就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民生与反腐工作密切相关,一些地方和领域民生问题解决不好,与腐败有着很大的关系,严查腐败有助改善民生”的“危害论”反腐观点。
古今中外,泛吏治清明必然国富民强。以唐朝为例。唐朝是我国古代最为繁盛的一个朝代,其先后有贞观之治、开元盛世之局面,虽与统治者自身的开明有关,但是重视法治,重视吏治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唐律•职制》篇中有“六脏”的规定,详细规定了六种非法获取公私财物的犯罪。一是“受财枉法”,凡官吏受财枉法,赃满15匹处绞。二是“受财不枉法”,指官吏收受财物,但未枉法裁判行为。赃满30匹也处仅次于死刑的加役流。三是“受所监临”,指官吏利用职权非法收受所辖范围内百姓或下属财物的行为。比窃盗加二等处罚,赃满30匹者即绞。甚至规定,不得向被监临人借用财物;不得私自役使下属人员或利用职权经商牟利;否则依情节分别处以笞杖或徒刑。四是“强盗”,指以暴力获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不是针对官员的,在此也不多做解释。五是“窃盗”,指以隐蔽的手段将公私财物据为己有的行为。不得财者笞五十,得财者至五十匹处加役流刑。六是“坐赃”,指官吏或常人非因职权之便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官吏因事接受他人财物的即构成“坐赃”。
习近平总书记反腐观中的很多“要论”是值得认真品味的。12月3日,《廉政瞭望》在《 习近平反腐观盘点:千万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中写到,观察人士认为,反对特权和腐败,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领导集体所面临的严峻现实,而习总书记的高调反腐和过去几十年的身体力行,则给民众树立了信心,也看到了希望。回顾习近平总书记的反腐观点,“危害论”、“警世论”、“责任论”、“重点论”、“开弓论”、“得罪论”、“官僚论”、“乌纱论”、“干净论”、“软骨论”等都无不显示中央反腐决心,也显示“打铁还需自身硬”、“物必先腐,而后虫生”,让民众对中央打击腐败的力度和广度充满期待。
回顾古今中外反腐历史,不难看出:吏廉则治,吏不廉则政治削。官清吏明则社会稳定和谐、经济繁荣昌盛。我国古代也总结出许多廉政建设经验。
一是高层官吏律己正身,倡导朴素节俭的社会风尚。
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两千多年儒家文化的德治教化提出首先要从最高统治集团做起,否则政令就无法得到贯彻,也就不会收到成效,倡廉更是无从谈及。在中国历史上,不少王朝的统治者深知这一道理。他们律己正身,倡导朴素节俭的社会风尚,影响了一代王朝尤其是其初始阶段吏治的清明。回顾历史,我们可以看到包括部分皇帝在内的古代高层廉吏的自律行为具有以下特点:
1、倡行节俭,严格诫子。奢侈享乐、贪图安逸是历代官员走向腐败的开始。防止腐败须从最高统治集团做起。史书记载,汉光武帝刘秀一生保持节俭作风,凡要求臣子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他称帝后“身衣大练,色无重彩,耳不听郑卫之音,手不持珠玉之玩,宫房无私爱,左右无偏恩。……勤约之风,行于上下。”光武帝主张勤俭.远奢侈之风,以“务从约省”来约束自己和各级官吏,这是“光武中兴”局面形成的重要因素。公元37年(建武十三年),外国使臣敬献名马一匹、宝剑一把,刘秀下令将马用于军事,宝剑赏给有功将士,并以此向郡国颁诏,刹进贡之邪风。他反对厚葬,在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刻依然叮嘱臣下不要为身后葬仪而铺张浪费,不要因葬仪而影响正常公务。作为一代帝王能如此节俭是难能可贵的,这为全国各级官吏作出表率,从而出现了东汉前期清廉节俭的社会风尚。三国时,诸葛亮为创造廉政奉公的政治氛围,要求蜀国官员都要以春秋时期孙权敖为楷模,为官节俭,力戒奢华。他以身作则,不仅始终保持俭朴的生活作风,而且在教育子女方面也堪称表率。他结合自己的人生经验写成《诫子书》。文中告诫其子:品德高尚的人,以宁静加强自身的修养,以节俭培育良好的品德。不恬淡寡欲,无以明志趣;没有心境宁静,就不能实现远大的理想。学习必须心静,才干必须通过学习取得;不学习就无法增长才干,不立志也不能学有所成。轻浮怠惰就不能精研学问,偏激浮躁就不能陶冶情操。如此则年岁易逝。意志消沉,可悲地困厄在家中,后悔也来不及了。这篇短文中所提出的“淡泊明志,宁静致远”的教诲成为千古名言。文章中特别提到“俭”,认为俭是修身养性所必需的.没有俭约则德行无从谈起,并告诫子女要踏实、勤学,努力成为人才。诸葛亮写《诫子书》不仅是说教,重要的在于转化为子女的人生实践。他指派长子诸葛乔率兵在山爷中搬运粮草,以磨炼意志;对次子诸葛瞻更是严加管束。悉心指教,求其为国效劳。诸葛亮身为丞相,不给后代特权、财物,只要求他们刻苦学习,勤奋工作,这是古代高层官吏廉洁自律的一种崇高品质。
2、励精图治,勤政为国。隋文帝杨坚是历史上勤政廉洁的皇帝之一。他目睹了北周武帝的严谨节俭和周宣帝的荒唐奢侈。认定“力俭则富,贪奢则亡”的道理。主政后积极推行“节俭恤民,勤政务实”政策。提高了国家机构的行政效率,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社会财富急剧增加,各级府库钱物山积,甚至窖藏也不能容纳。到开皇末年,天下的钱粮,可供支五六十年。储藏之盛,自古未有。文帝勤于政务。每日清晨上朝理事,直到过午也不知疲倦。有时和大臣讨论国事,往往日薄西山还不罢休,侍卫只好将饭送上殿堂。他注意体恤百姓,当了解到关中灾区民间食糠的情形,自己也近一年不食酒肉。每逢车驾外出,有人上书都要亲自过问:遇到扶老携幼的人群,便告诉卫士不得驱赶,主动避让,道路难走的地方还要遣随从帮助挑担者。充分体现仁政作风。
3、秉公办事,清廉自守。明太祖朱元璋秉公办事,执法严明,惩治贪官不论皇亲国戚还是功臣子弟。驸马欧阳伦因利用权势贩私茶被赐死;开国功臣胡大海是朱最亲信的将领,其子私自酿酒出售获取暴利,朱元璋亲自将他杀死。对这两宗案件的处置,有力地维护了大明法律的尊严,使吏治得到整肃。
上述明君廉吏的自律行为,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民心,进而为封建王朝国家机器的有效运转提供了有利的社会政治环境;同时,它所揭示出的“大官廉则小官守”的政治规则,也成为古代社会廉政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二是举贤任能,选拔与培养勤政为民的清官廉吏。
素质高、操守好的官吏是廉洁清明政权的基础,对整饬官风,保证政治正常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历史上凡是开明的君主及其统治集团中的代表人物总会在不同程度上重视选拔与培养清官廉吏。
1、“治国之道、务在举贤”的重才思想。墨子认为,治国者“国有贤良之士众,则国家之治厚;贤良之士寡,则国家之治薄”。诸葛亮特别强调“举贤”对于治国的重要性。他曾总结两汉兴衰治乱、用人得失的历史教训,“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之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之所以倾颓也”,并据此提出了“治国之道,务在举贤”的方针,并反复加以论述。他说:“夫国危不治,民不安君,此失贤之过也。夫失贤而不危,得贤而不安,未之有也。”又说:“为人择官者乱,为官择人者治,是以聘贤求士”。唐太宗李世民集前人重才思想之大成,结合自己的治国体会,提出“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的著名论断,这是当时对人才重要性的最高概括。朱元璋非常重视人才群体的作用。他对礼部臣僚们说:“为天下者,譬如作大厦,大厦非一木所成,必聚才而后成,天下非一人独理,必选贤而后治。故为国得宝不如举贤”。清康熙皇帝的人才思想更具有经典意义。他指出:“自古选贤任能,为治之大道。”所以,“致治之道,首重人才”。这些论述,从不同的侧面揭示了天下兴亡、社稷安危、国运盛衰,皆系于人才的道理,即使今天的人读起来仍觉获益匪浅。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才标准。选才是用才的前提和基础,用什么样的人事关吏治民风和政权安危之根本。“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才标准包含着深刻的思想内容,意义重大而深远。荀子提出贤才需是“谏、争、辅、拂之人”,这种人能除“国之大患”,是“社稷之臣,国君之宝”。孙武总结用兵之道,提出为将者,必须具备“智、信、仁、勇、严”的基本素质。他指出:“作者,先见而不惑,能谋略,通权变也;信者,号令一也;仁者,惠抚恻隐,得人心也;勇者,恂义不惧,能果毅也;严者,以威严肃众心也。五者相须,缺一不可。”司马光进一步提出了“道德足以尊主,智能足以庇民”的人才标准。其中“道德”即今天讲的“德”,“智能”即今天讲的“才”。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并不是将德与才等量齐观,而是非常重视德对才的统帅和主导作用,把德放在首位。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针对世人不辨才与德异,通为之贤,因而用人失当的教训,给德与才下了这样的定义:“夫聪察强毅之谓才,正直中和之谓德”。他进一步指出:“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才德全尽之谓‘圣人’,才德兼亡之谓‘愚人’;德胜才之谓‘君子’,才胜德之谓‘小人”’。“君子挟才以为善,小人挟才以为恶”,所以,“与其得小人,不若得愚人”,可见,德是何等重要。康熙在《治国圣训》中,根据切身体会,深刻阐述了德的重要性。他对吏部说:“国家用人凡才优者固足任事,然秉资诚厚者亦于佐理有裨”。“朕听政有年,见人或自恃有才辄专资行事者,思之可畏。朕意必才德兼优为佳,若止才优于德,终无补于治理耳”。古人重德,尤其崇廉。因为古人讲的德,是择官选吏的标准,主要讲的是官德,而廉洁问题是官德中的首要问题。
自古以来贪污腐败都是严重的官场问题,古人对于反腐倡廉的做法对当今社会依然具有参考价值。反腐倡廉是立党之本、执政之基,是关系国家的生死存亡,要从根本上杜绝贪污腐污,最重要的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共产党先进性,保持走群众路线的优良作风,宣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反腐倡廉和依法执政的根本。(宜宾县司法局 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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