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现在是租的房子住,我的房子遭村上拆了。我们已经无家可归……”杨某来到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开口第一句话就把法官吓了一跳,谁有这么大胆,竟敢随意侵占公民的私有财产?
凭什么 拆了我的老屋
“我们一直在新疆打工,去年十一月份,我们回到老家,村支书笑着对我们说,‘你父亲的房子我们村上占了,修了村卫生站,挺漂亮的,你们去看下嘛。’”“我们一听,肺都气炸了,她还笑。凭什么占我家的房子!当时说占我家房子这事,村上打了好几个电话,说得好好的,答应等我们年底回来协商。后来,又说村上到处都是地,哪里找不到一块地修卫生站哦,不会占我们的房子,还让我们放心。谁想到村上竟然先斩后奏,趁我们打工没在家,偷偷摸摸就把我的老屋拆了。法官,你说还有王法没得。”杨某说完,还掏出一张房屋的照片,盯视良久,泪眼婆娑。
为案情 几经周折寻证据
说起这老屋,还得追溯到上个世纪。1983年2月25日,杨某之父购买了原广安县井河人民公社某大队的保管室,并于同年7月22日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随后,杨某父母又修建了厨房、猪圈等附属设施。1995年,杨某之父去世,2005年杨某将其母接至广州深圳治病,2006年,杨某之母在花桥去世,杨某在老屋操办完丧事后,该房屋再无人居住和看管,逐渐垮塌。为发展农村基层卫生公益事业,2011年6月,该村村民委员会利用杨某父母的宅基地修建了村卫生站。
杨某坚称老屋并没有垮塌,照片是其姑姑在去年清明节前后找人拍摄的。其姑姑在给其父母上坟时,听邻居说村上要占房屋,很是着急,人急智生,于是找人照了相片。从照片上看,老屋总体结构还较完整,只是大门左边的土墙跨了一小部分,有些椽子和瓦片撒落在地。
村委会提供了会议记录和调查笔录,证明该房屋经过08年5.12大地震主体已经完全垮塌,只剩下条石,邻居还在墙泥上面种了玉米、南瓜等农作物,村委会还支付了小组土地使用费300元,补偿了邻居青苗费100元。法官为查明案情,几次跨渠县,到宝城,进村组找寻证人、核实证据,多次主持双方协调、沟通。但双方总是各执一词,不欢而散,原告更是一天一个电话,一周两次来访,甚至深更半夜打电话,责问法官为什么迟迟不判,称自己没有房屋居住,要求法院解决。并多次表示要到区上、省上上访,进京告御状。
泄怨气 抓住契机巧调解
“村上修卫生站,要占我们的老屋,我们支持。但村干部却说老房子没有人住,按‘死绝户’、‘五保户’处理。老人走了,还有后人。我明明生的是两个女儿,村上说什么‘死绝户’、‘五保户’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嘛。”杨某非常气不过。原来,村干部在与杨某交流中,心急犯了大忌,农村人最忌讳这些字眼。法官找准了杨某怨气的根源所在,心里有点底,马上放下手里的卷宗,给杨某端上一杯热茶,细心劝导,耐心倾听。这一听不打紧,两个小时过去了。杨某见法官放下手中的活,专心听她唠叨这么久也没有一点厌烦,心里过意不去,表示愿意调解。最终,通过法官不遗余力地做工作,原、被告心服口服,握手言和,案结事了。(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法院 游小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