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5年前的一篇博文说起
5年前的2008年3月10日,我在博客上写了一篇杂谈,题目是《关注农民工应当做到底》,主要说的是农民工的工资应按时发放和数额太少的问题。原文摘录如下:
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倍受人们和政府的关注,正在召开的两会,亦爆出有关新闻,特别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含金量十足”(新华社语)地提出在子女教育、工资保障、社会保障、住房等领域的政策措施,“将惠及2亿多农民工”。新华社这条消息的题目是《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我们就借这个工资方面的问题说话。工资的“按时”,是对农民工一个阶段劳动成果的肯定和对其生活的保障;“足额”则是用工方的承诺、公正和维护其不受侵犯。不需多说,只“换位置”地想一想就行了:假如你(当权者)的工资不按月发给,甚至一年或一项工程竣工(一年以上至更多时间)再给;再就是无故扣发数额,你会同意吗?你将怎样对待?这类情况太多了,农民工为此下跪的、被打受伤甚至死亡的及逼得自杀的还少吗?而且这事早在2006年中央有关部门召开的“农民工座谈会”上就提出来了,结果执行得怎样?就算这次“两会”上再次提出,权且当作解决了(实际不然),但工资数额问题未涉及,虽然各地已有“最低标准”下限,可您知道连“最低”都达不到的有多少吗?老板说多少是多少,“你不干拉倒,农民工有的是”。我们不是代表,没条件和资格提出此问题,但觉得,既然对农民工关注和关心,何不连这个工资数额问题一并提出解决呢,有句俗话不是叫“救人救到底”吗?况且这个问题还关系着平等、公正、人权和人格的价值呢!
咱乃一个普通草民,看到这不平等的事就要说,其实这不只是我一个人的感觉,我相信凡主持正义者皆是这态度。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政府的领导和公务员是人民公仆,自然应比我们老百姓更关心农民工才是,我们发表议论,不过是行使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说说心里话罢了,也是我们与农民工——弱势群体感情的流露。政府有能力、也有职责完全能解决,按理说应予采纳,而且应主动解决。因为这是民生中的大事,关系到上亿人啊,太不合情理了,哪有干了工不给钱的?所以我写了这篇博文,在网上一发,就引起强烈反响,评论的文字比我原文多几倍,不仅表示支持,不乏尖锐的摒击。
现在已过去了5年,情况怎样?今年春节又到了,看那农民工讨薪的境况吧,有没有解决?是好转了还是更差了?若以此衡量政府的政绩,应打多少分?可怜的农民工,一年到头抛离父母妻子儿女,拼死拼活地劳动,盼望回家过个团圆年,却拿不到血汗钱。农民工的困窘,又何止讨薪一项?子女上学、疾病医疗及留守家人的困难,就是回家坐车也是“一票难求”,到底谁给做主?(山东临沂 宋树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