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深受传统儒家思想的影响,历来崇尚诚实守信的道德伦理观念。几千年来,中华民族一直秉承“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及“家兴出善人,家败出恶狗”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道德信条。在我国商业习惯中,也历来将诚实守信、童叟无欺作为重要的商业道德。到了现代社会,诚实信用这一道德准则已被东西方国家不约而同地提升到民商事立法中,将诚实信用原则确认为民商法律的一条基本原则,俗称“帝王条款”。
民事案件中,不管案情简单或复杂,部分当事人受利益的趋动,隐瞒对自己不利的客观情况,过份夸大对自己有利的事实,导致案情扑朔迷离,增大了法院的工作量,浪费了许多司法资源,同时也增大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可法院最终还原于事实真相,依法作出评判,虚拟的利益仍然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双方当事人能继续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本着诚信做人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对待身边的人和事,许多矛盾纠纷双方就能自行化解,不至于起诉到法院,更不至于因相互逐利而失信激化对方,酿成反目成仇的恶果,也能节约更多的司法资源解决更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诚信是法的立足之本,法无信不立,无信不成,是法力量之源;诚信是做人之本,是人与人的责任,是社会的游戏规则,是世界发展的需要;诚信是金,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一项基本道德准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项基本法律原则,同时也是我们贯彻落实党中央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准则。
人人诚实信用,家家和睦安宁,邻里友好相处,村村欣欣向荣,社会一片和谐。通讯员 贾云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