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建设是公安工作一个永恒的主题。公安民警行为偏颇,从心理因素分析,绝大多数为“侥幸”和“盲目”撞“线”。“侥幸”撞“线”,需要输入正能量,进行心理干扰;“盲目”撞“线”,需要输入知与识,明确是与非。行为矫正,需从五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抓学习,在“知”上下功夫。“知”,是判别是与非,曲与直的前提和基础。要把握大势,针对社会热点问题、难点问题,组织“专题”辅导,以明大局、识大体、顾大局;对管理层新出台的管理措施,要组织学习,让人人明白;对法律、法规、纪律规定和工作规范要强制学习,入脑、入行,特别是对新出台法规要督促学习,及时掌握。
二、抓训练,在“识”上下功夫。“识”是辨识。提高辨别能力的关键是要“练”。每遇到事,要“掂”份量轻与重,是非曲与直,行动进与退。要“掂”好,一靠总结,总结自己,积累经验;二要靠看,看别人怎么做,怎样取得成功,总结别人,吸取营养。
三、抓提醒,在“点”上下功夫。在公安队伍,年龄、阅历、知识层次、心理素质、行为习惯的差异是客观的。部署安排警务活动要提醒在先,“点”到位,把需要同志们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答复请示与汇报,也要明“示”。
四、抓小事,在“管”上下功夫。抓“小”事,就能促使职业习惯、行动习惯养成。严谨、务实的作风,要从点滴来做起,来体现。建章立制,用制度管人管事,已成为共识。如何“管”,重在落实。“水滴石穿,绳锯木断”,小毛病不根除,大毛病难以避免。管小事、管具体事,一要有过硬的作风抓;二要专人专职抓;三要公平公正抓。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五、抓纠偏,在“处”上下功夫。纠偏的重要措施是查和处。“处”, 才能止偏,才能引导、启发绝大多数同志克服侥幸心理,对制度心存敬畏,防偏。“处”是一种导向,是一种态度,是行动统一、队伍整齐的前提和基础。在这方面,切忌仁慈、姑息,要杀一儆百,谋全局利益和效果。
(本文作者系商洛市公安局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