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3月10日电(记者 吴俊)记者从深圳市检察院了解到,近段时间以来,深圳婚恋诈骗案频发,且有50%的婚恋诈骗案双方是通过世纪佳缘、珍爱网、百合网等婚恋网站或聊天软件相识。检察官提醒:“剩女”虽“恨嫁”,但要提高警惕、保持清醒。 婚恋网站暗藏“桃色陷阱”
2012年2月,琴女士在“百合”网上认识了陈某。陈某告诉琴女士:“如果见面后感觉合适的话,我一定会娶你”,从而取得了琴女士的信任。
十天后,未曾谋面的陈某打来电话,称自己在香港开的“创艺家居专卖店”开业了,请她帮忙张罗。为了帮“男友”买发财树、给公司换牌匾,琴女士连续三次汇款7万元,后发现陈某手机停机,这才发觉自己上当。2012年8月,陈某落网,当时他正在和“世纪佳缘”网上认识的吴小姐吃饭。他供述说:“我没有职业,听说在交友网站上聊朋友骗钱容易得手,于是起了歹念。”
检察官告诉记者,在城市打拼的单身男女越来越多,由于沟通交流渠道匮乏,很多人借助网络、报纸等征婚平台寻找另一半。网上信息难辨真假,通过网络交友征婚千万要多留个心眼。
婚恋诈骗三大特征
据检察官介绍,婚恋诈骗并非防不胜防,犯罪嫌疑人一般都有其固定的套路。只要提高警惕,不难识破。
特征一:伪装“高富帅”。
通过“世纪佳缘”网站,甘小姐认识了网名叫“追梦人”的吴某文。吴某文告诉甘小姐,自己是新加坡人,在香港读大学,且在新加坡、香港、武汉都有公司,准备回家继承父亲的企业,以后在大陆发展。不到30岁的他,俨然就是“高富帅”。两个人很快发展成为男女朋友。
相识一个月后,吴某文以周转资金、盘下朋友的商店给甘小姐打理为由,向甘小姐要了3万元,却迟迟不还。偶然间,甘小姐看到吴某文QQ评价上有个“诈骗犯”,她同评价者王小姐联系,对方告诉她,自己曾是吴某文的女朋友,已被骗了5万元。
事实上,吴某文同时和数名女性交往,至少骗取了43万元。2012年6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吴某文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万元。
福田区院检察院检察官分析说,“一些女性渴望嫁一个有钱有地位的成功人士,犯罪嫌疑人抓住女性这种心理,虚构自己的身份信息、经济实力和家庭背景,假扮老板、政府机关领导、高级军官、律师等精英阶层,利用这些光环骗取女性的信任。”
特征二:巧立名目要钱。
25岁的贺某是深圳龙岗区一家酒店的保安,认识了做财务的殷小姐。贺某告诉殷小姐,自己家是开煤矿的,家族势力很大。殷小姐信以为真,两人开始交往。
贺某辞职后缺钱,编出各种理由向殷小姐要钱。刚开始时,说自己在老家打伤人,逃跑出来,身边没钱;身体不好,有心脏病;又称自己要去做煤炭生意,要到北京投资电子产品;甚至还虚构出“女儿去世”,向殷小姐要钱。殷小姐没有怀疑,先后给了他18万元人民币。2012年11月5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贺某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
检察官指出,“犯罪嫌疑人最常见的骗钱借口是资金周转不灵、亲人或自己生病住院、需要买结婚用品等。其次,打着帮助被害人投资理财、开办公司、移民、买房、办事等幌子要钱。
特征三:“街头男”骗了“高知女”
据检察官介绍,这些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基本无业,绝大部分文化程度偏低,而被害女性不少是公务员、公司职员,层次较高。为什么她们这么轻易上当呢?
办理过多宗婚恋诈骗案的深圳罗湖区检察院检察官常建中解释说,这些犯罪嫌疑人虽然文化层次较低,但是常年“走江湖”,社会经验丰富,会见机行事,善用甜言蜜语哄骗女性;女公务员、女职员的工作环境较为单纯,接触社会阴暗面很少,一旦对犯罪嫌疑人建立信任,往往不遗余力地解囊相助,缺乏必要的警惕。
检察官提醒:提高警惕保持清醒
据检察官介绍,深圳婚恋诈骗案中,28岁至40岁的女性被害人约占70%,她们多为离异或感情受挫的女性,对组成家庭有强烈的需求,获得一点点关怀温暖就容易麻痹。所谓“剩女”恨嫁,离异愁嫁,她们急于完婚,戒备心更低。
婚恋诈骗案中,绝大多数犯罪嫌疑人行骗多次,有的犯罪嫌疑人欺骗了十几名女性,有些诈骗团伙的被害人更是多达百人,遍及全国。
检察官告诉记者,“婚恋诈骗案在骗取钱财之余,给女性的身心带来极大伤害。”深圳福田区一名女子发现受骗时已经怀孕,被迫流产;南山区一名女子为“男友”挪用了60余万公款而身陷囹圄,而所谓“男友”早已结婚生子;一名新加坡籍的女子被骗上百万元,一度精神恍惚,试图自杀。
检察官提醒女性,婚恋交友中要增强防范意识,不要轻信所谓的“多金男”“精英男”,要多方验证对方的身份信息。当对方以各种理由借钱时,一定要高度警惕,不要轻易允诺。即使借了钱,也要保留借条、汇款记录及相关的聊天记录、短信等证据,一旦发现被骗,要立即报案,这样才能防止更多女性受到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