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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捡张SIM卡上网 倒赔25万元上网费还被刑拘

发布日期:2013-3-11  查看次数:2471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捡来一张卡 招来一身债
“25万元上网费”案被称为通信版“许霆案” 律师认为不构成盗窃罪

漫画:梁嘉舜

    捡到一张SIM卡,拿来上网挺方便。最近,河南农民张艳胜就捡到了这种“小便宜”。只是没想到,这张卡用了7个月,竟然花费25万元上网费。这点小便宜最终导致他被刑拘,还面临着盗窃罪的指控。

    此案也被称为通信版“许霆案”。相关律师昨天(10日)表示,张艳胜只是贪小便宜,属不当得利,并不构成盗窃罪。而他的遭遇也引发了网友关于手机上网收费不透明的吐槽。

    2011年11月,河南农民张艳胜在山西某建筑工地维修中联重科牌塔吊机时,意外捡到一张手机SIM卡,此卡原本是中联重科购于长沙移动的GPRS卡,专门用来定位塔吊机的。捡到卡后,张艳胜将其带回家,搁置一个月后,又将卡插在自家的电脑无线网卡盒里使用。2012年7月4日,中联重科发现账户里被山西移动公司划扣一笔不明用途的巨款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张艳胜随后被以“盗窃罪”逮捕。至此,他才知道,那张无意中捡到的SIM卡已经产生了25万多元的上网费用。

    据中联重科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其公司以融资方式销售给客户的一台塔机,配置了GPS远程控制系统,内置GPS系统的手机资费卡号码为15074987765,GPS手机卡正常使用资费为10元/月。但该公司在2012年6月发现,自2011年12月至2012年5月,该手机卡共产生数据流量费用20余万元,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下称“长沙移动”)已经从中联重科扣除了这笔费用。中联重科发现账户里被山西移动公司划扣一笔不明用途的巨款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张艳胜随后被以“盗窃罪”逮捕。

    2013年3月3日,张艳胜的妻子算了一笔账:用捡到的SIM卡上了7个月网的代价是:丈夫被刑事拘留8个月,目前还在看守所;上网花费的25万元,张艳胜家已经支付10万元给SIM卡的真正所有者——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余下的15万元要待张艳胜出狱后分期付款。

    争议:是否构成盗窃罪?

    一个农民捡到一张SIM卡,倒赔25万元,还要被刑拘。如果盗窃罪名成立,按司法解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这位农民可能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此事昨天也在专业人士中间引起了热议。那么,这种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丁金坤律师表示,在此案中,张艳胜的行为并不构成盗窃罪。

    他认为,张艳胜用别人的卡上网,主观上有非法占用之目的,是毫无疑义的,但是对造成25万余元损失,中联重科和电信公司都是负有责任的,不可归咎于张一个人。因为,按照《长沙移动与中联重科GPRS卡合作协议》约定,卡是按10元/月收费的包月卡,信用额度为20元,按月结算,超过30元,应自动停机。《电信条例》第34条也规定,电信用户出现巨额费用时,电信企业有迅速告知的法定义务。而本案中,对于这样巨额的账单,中联重科与电信公司都继续履行,以致造成损失扩大。本案不应认定为盗窃,而以民事侵权处理为妥。

    湖南森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俐俐也表示,张艳胜是在工地上捡到卡而不是窃取的。张艳胜捡卡上网所产生的巨额数字,是移动公司的消费陷阱造成的。

   陷阱:不开机也会产生流量

    很多人认为只要手机不开机,或者未打开网页,就不会产生流量。广州某通讯科技公司工作人员昨天(10日)表示,并非如此。如今用户定制的很多内容都具有自动推送功能。内容供应商会在固定时间向用户发送内容。较为典型的例子是天气预报和炒股软件。这种情况下,用户并未打开浏览器,甚至没有开机,也会产生流量。

    华南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的赖晓铮副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以手机“微博”为例,用户发一条微博所耗流量不多,而它所耗费的流量,并非只由用户发的这几条微博产生。其他用户更新的微博,数据也会被“推送”至该用户的手机上产生流量。而这部分流量产生的费用,也需要由该用户本人自己承担。

    一家通讯运营商客服也表示,该公司推出的GPRS上网服务,5元~20元分别包30M-150M流量,超出部分则按1元/M计算。照此计算,如果用户用手机下载一部电影,花费数百元也并不出奇。

    网友吐槽:上网费陷阱无处不在

    实际上,近年来,关于天价上网费的报道已屡见不鲜。

    手机不使用也会自动上网,产生巨额上网费,这样蹊跷的事情就被消费者郑先生遇到了。去年6月25日上午他发现手机停机了,查询话费后发现,已经欠了1000多元。而且,话费显示,连续多日的凌晨,话费被很有规律地每3分钟扣一次,而当时他正在睡觉。

    张艳胜的天价上网费也在广大网友中引发激烈共鸣,不少网友昨天也在网上吐槽自己“被收费”的经历,称上网费存在消费陷阱。

    “新手机才用了十几天,儿子上网聊聊QQ就能花2800元,怎么这么贵?”山东的钟先生说。去年2月份,他的手机话费3000多元,其中包括200多元的语音通话费用和2800元的手机上网数据费用。此时距离他的手机开通上网功能才过十几天。

    支招:可设置“流量封顶”和“资费封顶”

    业内人士昨天提醒说,如今很多智能手机都具有天气信息查询,每日新闻提醒,即时邮件通知等自动资讯功能,因为采取后台自动更新的方式,在产生流量时,用户察觉不到。而一些木马和病毒被植入软件或是游戏中,如果用户不慎下载到,病毒就会自动联网,下载恶意软件,或是定购收费的增值服务,从而产生上网流量。

    为此,平时尽量关闭手机的数据传输功能,需要时再打开。同时下载手机杀毒软件,定时查杀病毒木马。为了避免天价上网费的出现,用户可也为自己设置“流量封顶”和“资费封顶”,如每月上网费超过500元或流量超过1G就断网等。(记者 肖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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