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驻进村组社区基层群众有事不发愁
|
发布日期:2013-3-21 查看次数:1595 来源:陕西 作者:
|
――洛南检察院认真开展"一村一检察官"活动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部署的“三官一律”(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进社区(村组)活动,进一步加强政法机关基层基础工作,按照商洛市“一村(社区)一检察官”活动通知,洛南检察院迅速行动,扎实安排部署并积极投入“一村(社区)一检察官”活动。
为了加强对“一村(社区)一检察官”活动的组织领导,该院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副检察长任副组长,纪检组、办公室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洛南检察院“一村(社区)一检察官”活动实施方案》,组织、指导活动全面开展,强力推进。为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该院实行活动领导包抓制,将全县19个镇381个村(社区)由4名副检察长分片负责,全院每名检察官至少联系7至8个村(社区),在村(社区)建立检察官工作室,统一设置工作标识,将联系每个村的检察官姓名、联系方式、工作任务等内容在村、社区集中的地方予以公示,要求检察官每月至少到工作室开展工作两次,宣传法律法规、党的政策及十八大精神,了解社情民意,排解矛盾纠纷,开展法制宣传和综合维稳工作,加强与群众联系,服务基层群众。该院还加强了检察官工作室规范化建设,制定了检察官工作室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建立了检察官联系基层、服务群众的长效工作机制,要求建立检察室工作日志、工作记实等台账。并将此项活动纳入全院综合治理维稳工作考核之中,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作者:洛南县检察院 唐素缎 |
|
|
|
|
热门·推荐 |
|
|
|
|
|
点击·排行 |
|
|
|
|
|
热门·图文 |
|
|
|
|
|
投票·调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