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西安市“治污减霾”工作实施方案》,今年全市增加投入不少于3亿元资金,专项用于治污减霾,全力打造碧水蓝天的美丽西安。 目前,我市大气和水污染治理的形势依然严峻,省、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提出明确的治理要求,将“治污减霾”作为今年首要民生大事和环境治理“一号工程”,举全市之力打好大气和水污染治理攻坚仗,让市民呼吸上清新的空气。
大气污染治理
控燃煤 抑扬尘 治废气
今年淘汰5万辆“黄标车”及老旧汽车
现状
按新标准评价我市空气质量处于全国严重污染城市序列,距离二级标准差距较大。PM2.5实验性监测数据初步分析结果显示,机动车排气、燃煤烟尘、扬尘、有机废气、生物质燃烧等是我市PM2.5的主要来源,约占到总量的75%以上。
治理燃煤污染
拆改燃煤锅炉:今年,全市范围内除集中供热设施外禁止新建任何燃煤锅炉。年底前完成350台20蒸吨以下和33台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拆改任务。10月底前完成115台燃煤锅炉及水泥厂烟尘治理设施提标改造任务,完成26台20蒸吨以上锅炉燃煤脱硫治理。
调整能源结构:严格控制煤炭新增消费量,推广清洁能源项目,在建成区范围内推行使用蜂窝煤居民户改用清洁能源,年内完成不低于40%居民户改造任务,在农村鼓励有条件的城镇加快实行集中供热,推广使用沼气、地热、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治理扬尘污染
推行湿法作业:拆迁工地推行专业化湿法作业,未落实湿法作业的不得进行施工。
加强道路保洁:气温许可的情况下,一周无有效降水时开展全市大冲洗活动,每周对二类以上道路、绿化带进行一次大冲洗。冲洗尽可能利用中水。
整治突出问题:每月对夜间出土工地及渣土清运车辆防止扬尘污染情况进行两次以上集中暗查。
治理尾气污染
加速淘汰黄标车:全市目前有“黄标车”7.3万辆,今年淘汰“黄标车”及国II以下(含国II)老旧汽车5万辆;2005年以前注册登记的营运“黄标车”全部淘汰。黄标车违规进入禁、限区从严处罚。
全面使用国IV油:年内,全部车辆全面使用国IV标准油品,凡达不到国IV排放标准的新车和外地转入车辆,在我市一律不予注册登记。
实施油改气工程:年内全市完成2万辆以上机动车油改气。
治理废气污染
加油站油气回收:年内完成全市595个加油站、9个储油库和所有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不予办理年审等相关手续。
治理工业有机废气:启动实施石化、喷漆、印刷、电子等重点行业有机废气治理,年底前完成18个示范工程。并开展对汽车维修行业、广告制作行业、干洗行业的有机废气治理。
治理餐饮油烟污染:新建餐饮单位须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新建和现有餐饮单位(含单位内部职工食堂)须使用清洁能源和安装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规范整治露天、夜市烧烤,杜绝烧烤油烟污染。
禁止焚烧秸秆杂物: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垃圾、落叶、废弃物等,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巩固禁烧成果。
水污染治理
治河与治污并举
年底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202万吨/天
现状
目前,渭河及其主要支流仍为劣V类水体,距省政府要求渭河三年变清的最终目标仍有差距。皂河流域目前尚有30万吨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河道,城市污水处理厂能力不足,污水收集管网不配套、不完善等问题有待改进。《西安市“治污减霾”工作实施方案》将水污染防治措施分解为36项任务,逐一将责任落实到相关县区、部门。
河道治理
河道综合治理:今年年底前完成皂河、太平河等河道清淤。加强河道监管,严肃查处任何单位、个人向河道堆弃和倾倒垃圾的行为,禁止在河道私设排污口。
污水管网建设:年底前完善皂河沿线所有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任务,完成灞河、皂河、三里河、五里河等河流的截污工作,进一步完善太平河等流域污水管网建设,扩大纳污管网覆盖范围。
污水处理
城市污水处理:今年我市将建成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高新第二污水处理厂等6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24万吨/天。6月底前完成13个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到年底,皂河流域污水处理能力达到85万吨/天,全市污水处理能达到202.1万吨/天。
乡镇污水处理: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统筹规划小城镇及规模较大的建制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率,今年渭河及其支流沿岸建成并运行12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建长效机制
调结构 强执法 严考核
确保各项防污措施落到实处
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城市及工业布局:加快高污染、高耗能、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企业淘汰进程。支持发展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的清洁生产项目。加快现有工业企业的“退城入园”,逐步将重污染企业从人口集中居住区搬迁至相关工业园。在对外招商引资中,进一步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严格审批,拒绝高污染、高能耗的项目引入。
加强执法监管,严格考核评估:对涉水企业严格监管,违法排污坚决关闭取缔。恶意偷排的污水处理厂从严处罚。
采暖期每月对燃煤锅炉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非采暖期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检查,煤质和烟气超标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
每个月对道路扬尘进行两次检测,连续两次排名后三位的道路所在区县、开发区实行责任追究。
实行车辆污染物排放抽检,对营运车辆上门抽测,超标排放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冒黑烟”车辆一经发现扣留行驶证,逾期不治理或复检不合格禁止上路行驶。
市政府成立治污减霾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县、开发区成立相应机构,层层落实责任。水、气污染防治实施任务纳入目标责任考核,治污减霾情况每月向社会公开一次,任务完成不好的部门、区县和开发区进行通报,责令整改并处罚。
加大资金投入,倡导绿色生活:在保证原有环保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增加不少于1亿元的资金投入,各区县、开发区增加不少于1千万元的资金投入,两级所增投入相加将不少于三亿元,用于重点“治污减霾”工程项目补助。在西安市相关科技计划中,加大对水气污染防治科技研发的支持力度,开展大气污染物源解析、灰霾、光化学烟雾、扬尘的污染机理与控制对策研究。广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引导市民践行低碳、绿色的环保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