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厦门市高殿居委会党委书记陈仁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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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3-27 查看次数:70318 来源:网络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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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建成、陈真正高殿居民代表现就将多年来我等发现的我社区居委会领导存在的严重问题向各位领导举报如下:
一、
1、高殿旗山物流园第一标段合同为包工包料一次性包干。
2、高殿旗山物流园第二标段合同为包工包料一次性包干。
高殿旗山物流园合同为包工包料一次性包干,但社区居委会领导未经司法程序就开会决定要补建筑公司差价1300多万元。该工程水、电费用支出是乎也存在问题!
二、总面积29373㎡的高殿物流园(即将竣工),经招投标禹航公司中标后签订一份《高殿物流园招标租赁经营合同》,租金为每月每平方15.6元后因高殿居委会无法按合同履行而进入司法程序,于居委会一审、二审败诉的情形下,社区居委会在未经公开投招标的前提下,竟将该物流园以每月每平方米8元的价格贱租出去,居委会败诉后需返还订金25万元,然居委会书记陈仁忠却以各种理由迟迟不予返还。
三、综合一、二两大点
1、未经司法程序就开会决定要补建筑公司差价1300多万元。
2、居委会败诉后委会书记陈仁忠却以各种理由迟迟不予返还订金。
从中看出居委会领导目无法纪、徇私枉法必有不可告人目的!
四、集体资金被拖欠现象严重
根据2011年年终报告大桥果品市场开发公司拖欠土地补偿款903万元,已十多年了(现已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案件已进入二审居委会资料标明)说明领导不作为、不为民办实事。
五、各居民小组如土地被政府征用,补偿款的50%归居委会统筹。
但三十多年来居民从未得到分红(年终分红),报表中体现的分红为各小组自筹资金分配给各组居民的年终分红。
六、试问居委会每年收入的5%,由居委会领导提成到底如何分发。如2010年总收入23943236.32元的5%为1197161.816元。
七、综合四、五、六、点,居民三十多年未分红每次不予居民分红都解释为要把蛋糕做肥做大,然居委会领导除薪资之外还有5%的提成,且又享受那么好的其它待遇。难怪能高枕无忧、无视居民疾苦,自己却其乐无穷、作享其成,两者之间形成鲜明对比!遇有疑问老用村民财产自治法来脱身。可众所周知村民财产自治法即使适用那也不是高度自治的吧!
八、领导个人大势圈地巧立名目
如书记陈仁忠带头违章于殿前建有2000多平的武术馆,在建时居委会派员监工、建筑材料由居委会垃圾车接运。据说当时居委会出了80多万,问武术馆到底归谁?如归居委会为何每年未上缴租金、利润,亦未见租约,难道是归陈仁忠个人所有?即使是公益事业那为何收徒弟要那么高的学费?
九、居委会书记陈仁忠唯人是用其徒弟占居委会领导层多数,打压异己、放大抓小,各居民小组若有一点风吹草动即使事后查无实据也借机打压,不还清白且死死抓住不放!但对于居委会重大事项且自由放纵,若遇相关领导问起或提起却常以不清楚、不了解非其主管等为由予于搪塞、应付了事,我等相信高殿社区居委会存在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特别是在以往集体土地承包的事情上。如此这般的社区居委会竞厚颜无耻地在2013年元月7日的厦门日报上大吹大擂(详见4/特别报道)这引起我等的极度愤慨,特别是看了元月9日的厦门日报19版关于从严惩处渎职犯罪的报道,我等终于鼓起勇气形成书面材料投书举报!
以上举报望各级部门领导认真核查如确有触犯法律法规并予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我等将不胜感激!
社区居民:
上述情况已多次向街道领导反映但一直得不到解决我们只好向上反映希望有个是非说法。
201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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