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生活十余年,共同财产灰飞烟灭,最终还背千元债务。丈夫离家后,与自家姨娘在一起,妻子欲哭无泪,两个未成年孩子需抚养,狠心丈夫却把妻子告上法庭欲离婚。经调解夫妻签字离婚,两个儿子一人带一个,互不支付抚养费。共同债务15000元由原告承担8000元、被告承担7000元。
2013年3月21日周某起诉与妻子何某离婚一案。起诉离婚的原告尽然是去年鲁甸县龙树法庭调解的一起痛心离婚案件,去年被告的姨娘经工作人员多次劝解不听,最终还是把婚离。旧伤未复原,新伤席卷而来。原、被告原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丈夫在外开车,妻子在家一个人带孩子,做农活,日子还算过得去。为遵守国家政策被告生了第二个孩子后就做了节育手术。“在2010年丈夫莫名奇妙把家里值十多万的车变卖了,一去就是两三年,见面没有问寒问暖的话,却提出离婚,且卖车的钱一分也没给我,我实在是有冤无处伸。”
法官点评:生活中诱惑的东西很多,在婚姻的历程中,我们更多的是一种责任和坚守,得不到东西永远都是最美的,把这种美埋藏在心中,家庭的和谐就有了一份保障。不理智的欲望只会让自己付出沉重的代价,那一刻的快乐与激情不代表你的一生。在物质和金钱满足身体享乐的时候,而更应将灵魂找一个栖息之所。 鲁甸县法院 陈凤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