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虽说无人不需,但也别做无意义的钱奴。巧家县大寨镇大寨村一对李姓夫妻,因把握不住金钱的度,成了名副其实的钱“钱奴”,让婚姻走到尽头,致妻离子散,最终失去家庭的幸福。
这还得从1996年说起。就在这年春天,李男与李女在他人的撮合下开始自由恋爱,同年登记结婚。婚后分别生有一男和一女。虽家庭金钱并不宽余,但能够维持一家人的正常开支。按说一家人算是恩恩爱爱,小日子过得还不错,原本和睦的家庭怎么说离就离了呢?
一切都是金钱惹的祸。夫妻两合计着,与条件好的人家相比,还是比上不足。故李男认为在家挣不了多少钱,一年到头,只够花销,没有结余,于是就决定外出打工,妻子李女就地打工。李男在外地打工期间,每月能挣到3000元左右。而妻子也不甘示弱,每月已能挣到1000多元。通过几年的辛苦,双方的钱都多了,但在金钱的驱使下,失去了原本的意图和看法,均对以方产生了不信任感。女方挣的钱不愿交给男方,男方苦的钱也不愿交给女方。每年回家过年,都为钱的归宿而吵闹不休,结果是年未过好,最后不欢而散。又各奔东西,都各自去找钱。久而久之,钱找多了,感情没了,夫妻间互不理睬,分居近两年了。
在通过痛苦的思索后,李男决定起诉离婚。在法庭调解下,双方对金钱的看法和理解已不是结婚当初哪么美好,它具有深层次的含义。一对被金钱击倒的婚姻,就此划上了并不圆满的句号。双方各自怀着自己的梦想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却给小孩烙下单亲家庭的负面影响。可谓为“钱奴”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作者:云南省巧家县人民法院 何有财 陈明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