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影响,特别是对婚姻家庭的影响超乎人们的预料。新时期离婚案件剧增,婚姻家庭的不稳定性给社会带来了许多不可预测的影响。前些年,提到离婚潮,人们联想到的是都市离婚潮,而现在离婚潮逐渐蔓延到农村,更为严重的是,农村离婚增幅远超城市。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有多方面的。
第一,外出务工是农村夫妻离婚的第一杀手。随着农村生活消费水平的提高,物价的快速上涨和农村土地被征收征用等多种原因的影响,农民收入的增长跟不上消费的增长,农村家庭的经济压力也日益增大,大多数年轻人选择外出打工,而家里面上有老下有小,不可能夫妻二人一起外出务工,这就必然导致夫妻长期分居,夫妻缺乏交流沟通,夫妻逐渐感情淡化。在外面务工的见着许多新鲜的事物,思想长期受到都市化思维的感染,原本传统保守的家庭婚姻观念逐渐淡化。而在家的夫妻一方背负着巨大的抚养小孩和赡养老人的压力的同时,还要种地,有的外出一方要么找不到钱带回家要么找到钱了不愿带回家,夫妻矛盾日益剧增,这就将农村夫妻离婚埋下祸根。
第二,女性经济地位的独立是导致农村夫妻离婚的重要原因。在中国传统的“夫权”的影响下,我国农村妇女没有独立的经济地位,“男主外,女主内”的影响下,原来的农村妇女相夫教子,赡养老人,做家务等,没有在外面挣钱的机会。随着妇女地位受到整个社会的重视,妇女权益得到更好地维护,再加上小型企业往农村发展,农村妇女在家照顾老小的同时还可以挣钱,不需要完全依靠男方的支持。在这样的情况下,男方一旦出轨或是实施家庭暴力,农村妇女不会像原来那样选择忍气吞声,极有可能主动提出离婚。
第三,婚姻家庭观念的转变以及法律意识的提高是导致农村夫妻离婚的主要原因。现在农村夫妻离婚的大多是年轻夫妻,年龄多数在23岁到35岁之间,女方多数接受过中等教育,还有的在未婚之前到外面打工,接触到都市化的思潮。原来在农村家庭中,离婚是件很羞耻的事情,而现在的农村妇女也认识到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妇女自我维权和保护意识增强,遇到男方对自己不忠或家暴等,就会到乡镇司法所或是到基层法庭选择离婚。政府职能部门由原来的管理型转变为服务型,也为农村离婚带来了方便。
第四,农村还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现象,导致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缺乏信任。在我们的祖辈那个年代,子女的婚姻完全由父母说了算,据我奶奶讲,她年轻得时候,只知道嫁给我爷爷了,但连我爷爷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直到嫁到男方家了才知道。受到中国传统的父权的影响,子女特别是女方多数要听父母的建议。父母催婚现象也时有发生,导致农村年轻夫妻缺乏了解,感情基础不牢靠,没有彻底了解对方就草率结婚,婚后双方互不信任,这也是农村离婚案件剧增的原因之一。
农村高离婚现象必然给社会带来许多负面影响,尤其是对农村离婚家庭孩子的负面影响特大,如何遏制农村高离婚率,值得法律服务工作者引起高度重视。
作者:云南省巧家县人民法院 张朝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