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商南县人民检察院以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检察职能建设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完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管理机制,妥善处理涉法涉诉案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健全首办责任制度。对于涉法涉诉信访,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各业务科室的承办人,对自己承办的案件所产生的涉法涉诉信访负责,认真评估案件可能发生信访的程度和范围,针对不同问题,区别对待处理,切实把信访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解决在基层,减少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各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亲自督办和处理相关信访。
健全领导包案制度。各分管领导对本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信访、群体访和老上访户实行包案制,做到“五包”,即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理。在处理信访时,要求包案领导深入基屋,调查研究,分析案情,协调沟通,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落实,做到用情、用理、用法解决群众信访问题,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健全协调配合制度。一是完善检调对接机制。审慎对待容易引起群访的案件,认真评估其存在的不稳定因素,特别是对有重大影响的信访案件,及时向党委汇报,同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共同配合,消除不稳定因素。二是建立涉法涉诉案件联合办结制度。与法院、公安定期召开涉法涉诉信访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处理涉法涉诉案件。三是依托本院聘请的乡镇检察联络员,加强与乡镇信访部门联系,在第一时间内掌握涉检信访信息,并在第一时间内处理。
健全巡访接访制度。积极开展每月两次检察长接访制度和每两月一次巡回检察制度,主动出击,畅通信访渠道,变群众上访为领导接访、下访、巡访,对重点人物、重点事件、重点乡镇上访人数多、反映事情有隐患的地方,检察长携相关部门同当地政府协调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同时,采取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理性解决问题,构建合法有序的信访秩序。
健全督查督办制度。控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督查、督办工作,定期对本部门分流到本院各部门信访件进行督查、督办,坚持做到对越级上访的重点督办,上级排查交办的案件必督,重信重访必督,反映问题集中的案件必督。坚决做到对责任部门的信访问题不查清不放过,矛盾纠纷不化解不放过,信访人不息诉不放过。
健全领导接访制度。实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定期接访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去年,检察长参加接待24次,接待来访17件24人,批办信访案件33件,办结33件,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化解了矛盾纠纷,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翁大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