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云南省昭通市政法系统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树立打造“团结奋进、务实创新、尽职履责、效能创优、群众满意”的“五大政法风范”,深入推进平安昭通、法治昭通和和过硬队伍“三大建设”,保障昭通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团结奋进
昭通市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宗旨观念和群众观念,加强团结协作,发挥各方力量,积极进取,奋发有为,开创奋进;一是班子团结,五优奋进。转变思想作风、职能重点,统揽全局、率先垂范、民主决策、善抓业务,提高准确把握大局、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水平,把班子建成绩效考评优、群众测评优、社会评议优、党风廉政优、执法执纪优的 “五优班子”;二是队伍团结,五强奋进。围绕发展目标,牢记使命、顾全大局、紧密协作,做到“五强奋进”,即政治意识强、大局意识强、群众意识强、服务意识强和协作意识强;三是模范团结,五争奋进。在新的一年工作中,充分展示自我,释放个人才能,在各自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做到“五争奋进”,即:党性争先、学习争先、廉洁争先、服务争先和业绩争先。
务实创新
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重点转变学风、文风、会风,厉行“三短一简”(发短文、开短会、讲短话、简办事)的作风。一是学风务实,三抓创新。抓好学习、提升理论,抓活教育、统一思想,抓实引导、强化实践;二是文风务实,三严创新。要求所有文稿简明扼要,主题突出,不讲空话套话,切忌空洞冗长,做到严控篇幅、短小精炼,严抓质量、注重实效,严格程序、规范行文;三是会风务实,三减创新。克服形式主义,进一步规范会议数量、质量、规格,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要求全年会议做到减少数量、提高质量,减少时间、发言精短,减少成本、节约开支。
尽责履职
进一步健全政法队伍职责体系,落实定责、履责、问责三大环节,着力解决执法行为不规范、纪律作风不扎实、工作效率不高效、尽责履职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履职能力。一是明晰职责,科学定责。细化岗位职责,建立工作规程,岗位定责、层级定责、权能定责、形成科学化、目标化、绩效化、责任化的职责体系,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能、能尽其用、用尽其效;二是健全制度,规范履责。健全制度和规程,以制度管人,以规程行事,做到规程履责、科学履责、公正履责,树立政法干警公平正义、忠诚为民、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三是严肃执纪,督办问责。建立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三项制度,完善督办机制,推行监督问责、倒查问责、执纪问责,严格责任执纪,确保政法干部严守纪律、尽责履职。
效能创优
通过目标创优、机制创优、激励创优,实现服务效率更高、执法规范更严、社会形象更好的新风貌,全面提升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质量和水平。一是目标创优。围绕全市政法工作大局,组织开展“进位争先”、风范创新十佳书记”、“风范创新十佳单位”、“风范创新十佳个人”等活动,逐步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效能管理体系;二是机制创优。进一步健全考核机制,完善考评体系,开展综合考评、县区考评、部门考评、机关考评等工作,提升市委政法委机关工作的目标效率、效益效果,确保年度目标圆满实现;三是激励创优。建立奖惩分明、绩效统一的激励约束机制,开展排位激励、通报激励、政绩激励、经济激励等工作,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奖惩推动工作。
群众满意
更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政法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实现服务提升、工作创新、群众满意。一是目标争创。着力开展平安建设标准化、优质服务承诺化、群众测评社会化建设,最终实现群众对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治安状况、警民联防满意度达80%以上的总体目标,对市直政法职能部门工作满意度达85%以上的职能目标;二是服务争创。主动服从、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满足社会群众之所需、所盼、所求,提升保证公正执法的能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整合的能力,推行服务承诺,提高服务质量;三是满意争创。建立健全网上评警、开门评警、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评议政法工作等制度,开展明察暗访、“三点三评”和社调显示等活动,并将群众满意纳入政法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实现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昭通市委政法委 周自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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