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天津讯 (记者杨利 通讯员 李啸天)天津市东丽区公安分局最近成功破获一起凶杀案,而雇凶杀人犯赵洪岩却逍遥法外,此案在当地产生极坏影响。
2013年3月26日晚,被害人孟令杰与其朋友潘先生、邢先生及孟先生夫妇到饭店喝酒。席间大家说:饭后要到孟令杰家去看他小女儿。于是,吃完饭几人就一同往孟家走,途径东丽区新立街中营村超市门口时,孟令杰被赵洪岩等六人拦住并挟持到孟家,与孟令杰喝酒的几个朋友怕出事就跟到孟家。
在孟家,赵洪岩恶狠狠的拍打桌子叫嚣,让其小弟到外边将另外几个小弟叫进屋。孟令杰发现不好,站起身子后,被赵洪岩扑上前抱住上身,其余小弟上来殴打。孟令杰妻子发现不好马上将女儿抱到另外一个屋子,回来后就发现丈夫倒地躺在血泊中,孟令杰的几个酒友也在现场。
案发后,赵洪岩等人拦住门口不让报警救人。
虽经医院极力抢救,2013年3月27日早晨六时许,孟令杰终因失血过多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尸检报告显示,孟令杰前胸中一刀伤及肝脏,后腰中一刀伤到肾脏。
究竟是什么冤仇发生如此惨案?
据记者调查,2012年夏季的一天,孟令杰与赵洪岩母亲张长红因承包他人土地产生纠纷,不曾想这一简单的民事纠纷却为后来埋下祸根,发生了上述血案。
案发次日,赵洪岩等六人集体自首,东丽公安分局警方介入调查,初步认定行凶人是李子栓,而赵洪岩等五人“无罪”,于是拘捕李子栓。
懂得点刑事法律的人都知道,刑事案件要有犯罪动机、犯罪目的等诸多要素,而孟令杰及家人除了赵洪岩其余一个人都不认识。这几个不相干的人怎么能对孟令杰下如此毒手,此案着实令人费解。
立警为公,执法为民。
这一理念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全国政法机关倡导的,而天津市东丽区公安分局就是这样践行的吗?执法不公,雇凶杀人犯逍遥法外天理难容!
现在,孟令杰三岁的女儿不知道甚至还不懂得死亡二字的含义,天天拿着手机让妈妈给爸爸打电话找爸爸回家……
对此案事态发展,本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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