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是检察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近年来,该院把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问题作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强调从源头抓起,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现了连续八年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
一、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基本情况
2009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属检察机关管辖的群众举报、控告申诉信访案件线索共计57件。其中2009年受理渎职侵权1件,贪污贿赂8件;2010年受理贪污贿赂15件,不服检察机关决定1件,请求立案监督1件;2011年受理渎职侵权2件,贪污贿赂14件,不服检察机关决定1件,请求抗诉1件;2012年受理渎职侵权1件,贪污贿赂12件。对受理的上述案件,均按照规定做妥善处理,无一件因处理不当而引发涉检信访,继续保持该院涉检零上访目标。
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近年来呈现出以下特点
1、举报农村基层干部贪污犯罪线索居多。占举报总人数的2/3,其原因一是由于农村基层干部在发放退耕还林、征地补偿、低保等款项中不公开、不透明,群众对上述款项收支情况不清楚,怀疑农村基层干部从中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要求检察机关予以查处。二是部分农村基层干部法制意识淡薄,自我约束力差。三是权力过于集中,监督乏力。村干部之间分工不清、职责不明,造成村委会一切事务及财物收支由支部书记或村主任个人说了算,因而易发生职务犯罪。
2、信访内容的复杂化。从群众反映的信访内容来看,涉及社会保障、林权纠纷、司法鉴定、刑事判决等法律法规,均与群众自身利益息息相关。
3、信访对象的多样化。群众反映的诉求对象不仅包括渎职侵权、贪污贿赂案件;还包括不服检察机关的决定、请求立案监督、请求抗诉的案件。
三、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存在的主要问题
1、利益格局调整,社会矛盾多发。目前城市的升级改造和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速,群众因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占地补偿、安置等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进而引发的矛盾日趋增多。
2、信访人自身存在信访不信法。当事人维权意识普遍增强,但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对程序、证据、时效等概念的认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都不同程度对司法机关能否在法律适用中是否公正存有质疑,并成为上访的基本原因;一些客观原因造成的积案,上访成了解决问题的唯一出路;有的上访人员将上访作为讨要困难补助的一种生活方式。
3、司法机关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少数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不高,工作方法简单,办案质量低下,问题得不到很好处理,从而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导致矛盾激化,缠诉不息。
四、对今后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当前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形势的认识。提高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及上级检察院的要求上,充分认识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减少社会矛盾,促进司法公正,增加社会和谐稳定因素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是加强依法信访宣传,规范信访行为。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工具,加强群众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正确理解法律,理性对待纠纷,自觉接受执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公正判决和裁定,促进息诉罢访。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
三是认真搞好涉法涉诉信访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加大对涉检信访案件排查化解稳控力度,定期对院内所有信访案件进行排查,对可能赴省进京上访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隐患以及没有化解的信访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及时进行梳理,对排查出的有涉检信访风险的案件逐案登记,确定包案领导和具体稳控责任人,综合施策,全力化解,消除隐患。
四是建立信访工作联动机制,强化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沟通协调,促进涉法涉诉信访检察工作规范化。树立信访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将检察机关的信访工作纳入党委、人大和政府信访工作的大局,及时掌握广泛性、社会性、敏感性、苗头性的信访情况,建立联动机制,强化分流、交办、催办、督办等措施,促进涉法涉诉信访处理化解工作。
五是创新工作方式,提升检察工作水平。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不断开辟通过法律监督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诉求,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新途径。要求检察机关使监督工作前置,使法律监督与公安、法院或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同步,并深入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继续推进深化检务公开、检察工作进社区,公民依法维权和司法救助等,不断提升涉法涉诉信访检察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是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实行责任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按照解决问题必须到位、责任落实必须到位、督导检查必须到位、突发事件处置必须到位的“四个必须到位”,对每一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由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消除不稳定因素,对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由纪检监察室立案查处,并将信访工作纳入考核奖惩。
(李丹亭 卢玺)
作者单位:丹凤县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