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统计局公布2013年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与2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68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66个城市二手房价格上涨。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持续10个月上涨,由于4月份是新一轮房地产调控开始的首月,因此这一现象能否得到扭转倍受关注。 在3月1日国务院出台“国五条”细则之后,各地陆续出台了落地细则和政策,可让人失望的是地方政府所出台的细则要么避重就轻、避难就易地“应付”一下;要么惜墨如金的了了一语一笔带过;要么三缄其口,转弯抹角地虚幌一枪……观望和待变的意味非常浓厚,这种“光打雷不下雨”的政策动向,实际向市场传递一个明确的信号―――要想“摁住”节节攀升的房价,在看开发商的“脸色”的同时,更要看地方政府的“脸色”。
自2012年开始中国经济的增长状况明显差于预期,刚刚公布的今年一季度GDP增长7.7%,无论国际还是国内对于中国经济增长的悲观预期正在升温。虽说拉动经济增长的出口、投资、消费三驾马车出现了令人可喜的变化,消费拉动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可我们不能否认,投资拉动型经济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力量不可小视,而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每逢中国经济出现衰退风险之时,房地产就会被视作救经济的“最后一根稻草”。房地产调控政策往往会随着经济衰退而大幅度放松,甚至由“严控”迅速转变为“鼓励”,伴随而来的则是房产投资激增、房价大涨。所以,一些地方政府应对国家新国五条所出如的细则就可以证明这一点,一些学者和市场人士按照经验规律预判房地产调控政策将会出现明里扣紧而暗地松动,这“明里一套暗里一套”的“阴阳”操作也恰恰是之前屡次“调控”变“空调”的病因所在,也影响了公众对调控政策的信任度。
地方政府在应对楼市调控之所以“小动作”不断,是因为房地产行业所创造的利益地方政府占了大头。一方面,我国城市土地成本占房价的平均比例已达30%左右,而政府征收的税费成本占房价的30%—40%。占房价60%—70%的土地成本与税费成本,统统进入了政府“土地财政”的腰包。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财政严重吃紧,债台高筑,据国家审计署早在2011年6月27日公布的审计结果就显示,截至2010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达到10.7万亿元,即便这个数据也被国际评级机构穆迪认为低估了3.5万亿元。最新的估计是中国各省、市、县和村的债务总额最高可达20万亿人民币,相当于中国去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的40%。当地方政府一边面对房地产行业的高利益,一边又面对自己债务缠身,拿房地产行业创下的高利益来填地方债务这个“坑”就成为地方政府度过财政危机的抓手,当国家再次加大楼市调控力度时,地方政府阴阳怪气地巧言令色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地方政府热衷于通过行政力量来对市场实施干预,比如,深圳、北京等城市先后推出了“限价令”,明确规定楼盘销售价不能高于现状,目的是堵死开发商涨价或者变相涨价的企图。可事实上,地方政府的“控制目标”还没有正式推出就遭遇到房价的普涨在10%以上,这足以说明地方政府普遍无视“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在热衷于GDP增长的同时,把从房地产行业获取高利益与地方名次的“进位争先”,与为官者个人“加官晋升”紧密的挂起钩来了。更重要的是,当社会财富更多地集中于地方政府手中,一方面,可以通过资源的控制延伸权力的支配力,另一方面,可以满足政府这个特殊利益群体的最大利益。这就是一些地方政府为什么舍与民生直接相关的“房价收入比”而不顾,而取与政绩直接相关的GDP而用之的深层动机。
被民众寄予很大希望的房地产调控被地方政府利益诉求所抵冲或将无疾而终,因为在房地产的巨大利益分配上,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调控和监管已经失效,对那些逾期不出台“控制目标”的地方政府,对那些将房价从“控制”变成“涨价”的地方政府,明确地缺乏强有力的问责机制断后,没有将“调控房价”转变成“调控政府”,这才造成了每每在楼市调控的关键点要看地方政府“脸色”的局面也就不足为怪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