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所以规定离婚自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婚姻家庭的利益,而过高的离婚,不但伤害到家庭和睦、子女健康成长,还影响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的顺利发展,无论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都带来不良的后果。因此,如何遏制农村高离婚现象,是摆在我们当前最重要的课题。
建立健全防止年轻人过早地步入婚姻家庭生活的机制。许多年轻人过早地离开学校,选择外出务工,离开了父母及家人的疼爱和关心,远在他乡,需要有人关心自己,容易发生早恋早婚甚至是未婚同居或是闪婚,针对这种情况,建议将九年义务教育提高到十二年义务教育,防止青年人在不成熟时就步入社会。小小年纪就谈恋爱,不懂得结婚的真正含义,未达法定婚龄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待到法定婚龄补办结婚登记后才发现原来爱情与婚姻并不完全一致,现实婚姻生活与想象中的美满幸福生活尚有一定差距。当遇到困难和问题的时候,一方或双方都不敢承担责任,也无力承担责任,因此提出离婚。这种情况下,家长和学校负有重要责任,应该从小贯彻以学为重的思想。即使子女离开学校,家长也不要让他们远离他乡。
在农村基层建立专门的婚姻家庭调解机构。婚姻家庭是影响农村社会和谐与否的重要因素,由于法院任务繁多,加上法院年轻的工作人员,自己都没有结婚,对婚姻家庭的理解不到位,虽然懂法但缺乏劝和婚姻的经验,建议在乡镇建立专门的婚姻调解机构,组织亲和力强,调解经验丰富,生活阅历丰富的调解能手,这个机构只负责调和婚姻,不负责办理结婚和离婚。
加强普法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关于婚姻家庭相关法律的宣传,倡导年轻人不能草率结婚,加大对赌博、家庭暴力、网络犯罪、重婚等行为打击力度,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宣传一夜情和婚外情的危害,让年轻人真正认识到自己对家庭应负的责任,营造和谐的婚姻家庭,遏制离婚浪潮快速蔓延到农村的现象。张朝现
作者单位:云南省巧家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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