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6日,武胜县人民法院飞龙法庭干警到南充市嘉陵监狱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该案的被告汤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现在南充市嘉陵监狱服刑。
2007年10月,刘某与汤某相识后,双方很快就坠入了情网,2008年初刘某便有了身孕,2008年9月刘某生下一子。2009年8月,双方在民政所办理了结婚证。婚后,因刘某在武胜上班,则一直住在了娘家,而汤某则向刘某的娘家借钱开了一个小饭馆。小饭馆开业不久,因汤某沉迷赌博以至经营不善,很快就关了门。自此以后,汤某就开始不务正业,经常跟社会闲散人员混在一起,大赌烂赌。汤某在每次赌博输光以后,开始是拿家里的钱,家里的钱拿光以后,则是到处向亲戚朋友骗钱。刘某曾多次劝说汤某戒赌,但汤某却置若罔闻。自2011年7月开始,汤某离家后,就一直未曾回家。汤某自离家以后,因赌博输光了钱到处欠下赌债,为了偿还赌债,汤某就多次在武胜、岳池等地各网吧盗窃电脑显示器变卖。2011年12月28日汤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2年初,汤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由于刘某、汤某婚前了解不够,仓促结婚。婚后,汤某又沉迷赌博,导致夫妻经常吵架,致使夫妻感情不睦。而后汤某不但不知悔改,还在多地盗窃犯罪,触犯了刑罚,更致刘某心灰意冷。经本院调解,刘某与汤某双方最终达成了离婚协议。一段美好的婚姻,一个幸福的家庭,因为赌博、盗窃,而支离破碎。赌博输的已经不再是金钱,而是自己的家庭。盗窃偷的不是钱款,而是毁了自己的爱情,最终沦落到妻离子散,破碎了自己的幸福家庭。
(段凯淋) 作者单位:武胜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