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河南省驻马店市的农民工投诉,2011年6月我们施工队在淄博市做外墙保温王在政的带领下来到山东淄博市周村区南郊镇东陈村阳光花园C区4座多层居民楼施工,经过我们全体工人的加班加点在工期规定的时间内我们顺利完成了施工,可是事搁两年之久,我们施工人员的工资一分也没有拿到,我们的带队人王在政多次和开发商进行协商都无结
果。我们农民工就靠那点辛苦钱养家糊口,可是我们至今也没有拿一分钱。
据知情说周村区南郊镇东陈村阳光花园C区4座商品房没有规划和土地使用证、也没有建筑许可证、房子也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验收就公开销售了。《如图》
针对此事记者4月26人驱车赶到淄博市周村区进行了解采访,当天上午周村区南郊镇记者见到负责办公室杜主任,她说我不了解情况,她给我们联系了一位抓信访王主任,据王主任说他们正在调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当记者问东陈村阳光花园C区4座商品房有没有有规划和土地使用证和建筑许可,王主任说我不是抓这一块我不知道,他让我们和一位井姓的副镇长联系,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上这位井姓的副镇长,他说东陈村阳光花园C区4座确实没有规划和土地使用证,记者问井副镇长:“什么证都没有他们怎么开发的房子啊?”他说这是历史遗留下的问题没有办法?
国务院三令五申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的基本国策。不能突破,禁止建设小产房。而在周村区南郊镇变了一纸空文? 国家法律明确规定: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属于违法占地行为。《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里也明确指出: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国家要加强对违法占地、私自卖地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健全政府管理体制,跟上管理机制,加大严查力度。不知道山东淄博市周村区南郊镇对土地怎么监管的?
希望有关部门看到我这种情况给核实一下,会尽快能给我们农民工一个公道,让我们拿到我们应该得到的血汗钱,没有产权的房子怎么能保证业主不受到经济的损失。记者 青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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