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凌晨,49岁的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原鹿邑县法院院长高天峰在家中被杀害,一起被害的还有他20多岁的女儿。案发后,不少人猜测,高天峰被害是否因其在法院工作得罪了人,但次日的案情披露却令人大吃一惊:雇凶杀人的,竟然是高天峰18岁的儿子高炜晟。
高炜晟就读于漯河某高中,由姐姐陪读。由于姐姐在陪读期间“管得严”,其遂雇用两名网友,入室将自己的父亲和姐姐杀害。而在杀手行凶之时,高炜晟也在家中,姐姐为了保护他,将其锁在屋里,可见姐姐相当疼他。
仅仅因为亲人管得严,就雇凶弑父杀姐,如此人伦悲剧,荒唐残忍到了极致,令人寒战。18岁的年轻人,高三的学生,全家的重心,按说正值青春阳光的年龄,却为何竟对家人萌生杀机并残忍下手?
事件匪夷所思,但所有有孩子的家长,乃至整个社会,都必须有所思考。有网民吐槽:生儿不争气,坑爹坑到死。这起事件,被认为是“X二代”坑爹版本的极致。但笔者认为,这起事件值得反思的,不能仅仅停留在“坑爹”的范畴。
18岁的高炜晟外号“高胖”,是班里的卫生委员,想上浙大。在同学眼里,他性格和顺、学习用心、人缘好。但这样一个外表下,究竟隐藏着一颗多么异常的内心?毫无敬畏,不懂孝道,不知感恩,凶残至极——不仅他没有对“杀人偿命”这个常识的忌惮,更没有对生他养他的家人有温存感恩的内心,只服从于快感——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爹挡杀爹。
这样的孩子是如何炼出来的?有人问,高天峰从事法官工作多年,其儿子为何没有耳濡目染懂点儿法律?其实,杀人偿命的常识,即便没有当法官的亲爹,大家也都知晓,这是社会的基本秩序所在,是做人的常识。法律归法律,但只要冲突、利益、仇恨足够大,总有人铤而走险。不过,只要有对人伦的基本敬畏,只要有孝的概念,只要有一丁点感恩的念头,没有谁会对家人动杀机。但事情还是发生了,并且有预谋,有行动,有结果。唯一的解释,就是行凶者内心存在着极大的缺陷——没有敬畏,缺乏常识,毫无人性。
如今网络发达,各种“坑爹”事件层出不穷。但一般的“坑爹”,都只是子女高估了爹的能量,总以为爹罩得住,想不到爹没罩住。而高炜晟的这次“坑爹”,则是直接将爹杀死。他不仅常识低到了极点,而且情商低到了极点——遇到问题不是去解决问题,也不去思考衡量问题,而是直接采用最暴力血腥直接的手段:杀!
18岁的高炜晟已经成年,并且看起来成绩不错,但他缺乏做人的最基本的常识,缺乏做人子的最基本的道德。为什么会这样?是没学到,还是学不到?的确,如今的教育缺乏对常识和道德的教育。课本上写的,老师教的,家长灌输的,多是考试技巧,生存手段。目的是教人如何胜出,而非如何做人,更不是如何做好人。
那么,在这样的环境下被开发的人心,自然狼性多,人性少。正常的社会教育,任何人须知长幼有序,要有所敬畏。而如今,即便是基本的常识,也被赋予了功利的目的——讲文明讲礼貌,是为了给人留下好印象;今天助人,明天才能被助等等。学习的目的不是为了懂得道理,而是提高技能。长此以往,能不冷血?
几天前,习近平总书记在天津教导大学生:搞工作情商更重要。所谓情商,其实就是做人,是培养健康健全的心理。学做人,目的不是为了更多获得,而是懂得黑白善恶,懂得长幼有序,懂得敬畏天地,懂得人伦常识,懂得与人相处的规则。如果教育中长期缺乏这些,那么高炜晟事件恐怕将不止这一起。(王 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