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河南)讯 2013年5月12日,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陈村乡贯沟村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当场致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企业和当地政府不是积极的安抚死者家属,总结经验,采取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有效措施;而是威逼死者家属答应不合理的赔偿,并且不顾国家的三令五申隐瞒事故。 渑池县陈村乡贯沟村坐落于中国铝业郑州分公司贯沟矿区内,长期的资源开采,占去了贯沟村的大部分耕地,使这里变得面目全非,耕地的减少,加之土地本身就贫瘠,一部分本分老实的村民生活过的非常艰难,为了生计,他们只有到矿方倒出的废矿渣里捡一些矿石,换取一点收入补贴家用。
2013年5月12日,本应是天下所以母亲享受快乐和幸福的母亲节,41岁的孟小娥,依然要辛勤的劳作;当天,孟小娥像往常一样,和附近的二三十名村民在矿方堆放矿渣的地方捡矿石,下午六点左右,渣堆上方拉矿渣的车辆,在没有任何预警的情况下,一车矿渣倾泻而下,一块一吨多重的石块从孟小娥身上砸压过去,至孟小娥当场身亡。
5月16日下午,陈村乡贯沟村,在孟小娥的灵棺旁,年已古稀的李老汉泣不成声,李老汉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和二儿子因各种原因都已离开人世,三儿子叫李三军,孟小娥是李老汉的三儿媳,膝下有一个12岁年幼的女儿;李老汉说,事故已经发生好几天了,关于赔偿问题还没有谈下来,死者尸体一直在冰棺里放着。
附近的村民告诉记者,其实中铝郑州公司把好的矿产资源开采的差不多了,已经不再采了,而是承包给本地的一个叫“张永旗”(音)的;以前,中铝郑州公司在这儿的时候,各项安全措施还是比较齐全的,可是,现在私人“承包”以后,承包人为了节约开采成本就再也没有了安全员,连最起码的警示标志和警戒线都没有,出现这样的安全事故不是偶然是必然。
17日上午,记者来到渑池县陈村乡政府,政府办一工作人员称,没有听说有这样一起事故,记者致电陈村乡主管安全的樊部长和包村干部赵主任,电话一直没人接听,短信也不予回复。
在渑池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王立政主任称,县里没有接到这起事故的上报,这样的事故符合国家的上报制度规定,应该上报;不过,像孟小娥这样去矿上捡石头就是违法行为,人再穷不能偷呀。再说了,像中铝公司这样的企业也可以直接上报到三门峡安监局;记者随后致电三门峡安监局,得到的回复是,今年刚刚明确了属地管理的问题,必须向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上报,根据时间来看,这起事故已经形成瞒报的事实。
笔者认为,安全事故上报的初衷,是为了总结经验教训,防止伤亡事故的再次发生,给死者以尊严,让生者惊醒;而瞒报的后果则反之。
对事故的瞒报,企业和地方政府各有所图,但真正深层次的利益关系,值得我们深思,也有待相关纪检部门深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