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个月来本报经常接到群众反应及司机举报,伊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江左中队的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不规范、不文明、轻教育、重罚款,双向查车及排队待查现象。
2013年5月4日,我们路过洛阳市伊川高速公路水寨三叉路口处,一伙七八个衣帽不整的协警正在违规查了十几辆车,对往东去的、往西去的、高速路出入口处的车辆挨个检查,并进行处罚。当时我们找到交警,问是哪个单位在查车,其中一个协警说我们水寨中队的,我们问他们有没有执法证,其中一个协警说到:证在车上队长包里放着。我们随后走到车跟前,向车里坐着的交警问到:师傅你姓什么?车里坐着的交警说到我姓:“吉”是这里的负责人。请让我们看下你们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执法证,姓吉的队长说:看证请到大队去!听到“吉队长”这番话,我们无可奈何,只能先对违规的交警进行拍照取证。在拍照期间,有两三个协警想抢夺我们手中的相机,其中一个协警手持执法仪对我们进行拍照,在拍照中:我们让他亮证执法,协警说到我没有证,我们只管挡车,其他队长说的算。
在采访中,当地交通的知名人士给我们讲,姓吉的这个队长,是伊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江左中队,名叫吉智伟,按规定,这个中队只管江左、吕店,按规定水寨高速三叉路口是水寨交警中队所管,他本不应该在此查车,属不规范行为。
另外,有几个协警,经常开着警车在伊川电厂拉煤处,对煤车司机进行超吨罚款,每车收费不等,50—100元收取现金,不开票,我们将此事进行重新调查落实,以正纠风。
超吨应是公路超限站通过计量进行管理,请问交警应该在公路上罚超吨吗?你们有地磅吗?究竟超多少是个未知数。这样的罚款幅度不是太大了吗!
在高速三叉路口被处罚的司机怨声载道,叫苦连天,都是一个个敢怒不敢言,嘴里小声嘟囔着:真是宁过阎王殿,不过伊川县!伊川交警真是黑,空重车都罚,一个都不放过!
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四十条明确规定,交通警察纠正违法行为时,应当选择不妨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地点进行。第十章、六十九条、1、穿着统一的反光背心。第三条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件和执勤执法装备。
执勤车辆应当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装备齐全。
伊川县公安局各级领导,像这样衣帽不整齐,野蛮执法。按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规定,人民警察在检查车辆时,大型货车不准超过二辆,小车不准超过三辆,更不得双向拦车,像这种现象应属于公路三乱,望伊川县启动领导机智,请县局主管领导查一下2013年5月4日吉智伟当天究竟开了多少票,罚了多少款,应立即查处,对当事人追究责任,依正警风。
记者 杨过
此稿来源于新农村商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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