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家住龙树15岁的王凡在村口放牛,因天气寒冷王凡便点了一堆柴火取暖。眼看天色已晚,王凡便赶着牛回家,谁知他走时没有完全把火扑灭,慢慢的火越来越大,几个小时后附近张明启家的三间房屋被大火烧毁。回到家的张明启看到自己家的房屋被大火烧毁顿时无名大火高起三千丈,经过询问周边的邻居,他才知道刚才王大力家的小孩来这里放牛点了一堆火,虽然自己家里没人伤亡,但已经无家可归。之后,满腔怒火的张明启找到王凡的父母与之理论,因与王凡的父母协商未果,遂张明启将王凡的父母告到了法庭,要求被告王大力夫妇赔偿自己财产损失73120元。
鲁甸县人民法院龙树法庭接到此案后,主审法官详细调查了解事情的真相后,迅速组织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这次火灾并非王凡故意纵火,而是他马虎大意没有把火完全扑灭所致,况且王凡又是未成年人,其父母也无过错。经过主审法官的耐心劝导,张明启冷静下来后考虑到自己与王大力夫妇都在一个村子里住,平日关系都不错,王大力夫妇又不住的对自己道歉,所以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最后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王大力夫妇一次性赔偿张明启经济损失人民币36000元。
法官点评: 父母要从小教育孩子凡事要认真仔细,切不可马虎大意。作为家长也要起好表率作用,待人接物要相互体谅相互理解,要知道家长是孩子最好的老师!鲁甸县人民法院 丁章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