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决定成立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与此同时撤销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中国政府网资料显示,此前该联席会议的总召集人为华建敏,时任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新成立的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国务院副总理马凯。此举也意味着国务院对农民工工作进行了“升级”。那么,这个小组究竟是家什么机构?它如何组成?如何运转?与此前的“联席会议”究竟有何不同?
该小组是何机构?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国办日前下发《关于成立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通知中对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定义是“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根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是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职能划分的一个部门,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根据2005年7月13日下发的《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设置的通知》,当时的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包括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多家。
根据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议定的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在特殊或紧急情况下,经国务院同意,可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拟订方案,报国务院决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根据工作的需要,分为长期性议事协调机构和暂时性议事协调机构。其中暂时性议事协调机构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就会适时撤销。
对比:
2006年4月由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中明确:“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日常工作由劳动保障部负责。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批复的对象为劳动保障部。
该小组如何组成?包括29个部门领导
在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中,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任组长,而此前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最高职务”为“总召集人”。副组长为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国务院副秘书长肖亚庆和国研室副主任黄守宏。成员包括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等29个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在29个部门中,人社部有三位领导“加盟”,分别是副组长尹蔚民,成员杨志明、邱小平(二人均为人社部副部长)。除“部”之外,还包括委、办、局、总工会、法院、共青团、妇联等单位。此外,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等与经济高度相关的部门也纳入其中。作为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的“卫计委”也在名单内。涉及“安全”的公安部和安监总局也有领导出任小组成员。
对比:
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由国务院领导同志任总召集人,劳动保障部部长、国务院一位副秘书长、国务院研究室一位负责同志为召集人,各成员单位一名负责同志为组成人员。联席会议由国务院办公厅、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农业部、文化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安全监管总局、法制办、国研室、扶贫办、西部开发办和中宣部、中农办、最高法院、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共31个部门和单位组成。
该小组负责什么?包括拟订农民工政策等多方面
根据国办下发的通知,可以明确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主要有四个方面,分别是:1.组织拟订和审议农民工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2.组织推动农民工工作;3.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4.统筹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对比:
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拟订农民工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为国务院决策提供意见建议;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研究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定期向国务院汇报农民工工作情况。
该小组如何运转?小组办公室设于人社部
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兼任办公室主任。通知要求,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对比:
此前的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部,主任由劳动保障部一名副部长兼任,副主任由主要成员单位一名司局长兼任。各成员单位一名司局级干部为办公室成员,各成员单位一名处级干部为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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