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青岛讯 (记者 李希平 王道亮报道)本报日前首先在记者站网站追踪刊发的《山东即墨:“上访姐”被摔重伤曝了谁的丑?》一文,在社会舆论中引发强烈反响,数十家网站纷纷转载,一些法律界人士也打来电话表示,村民有依法享受足额补偿的权利,有补偿具体标准的知情权,也有自身权益不受任何侵害的法律保障权,群众无小事,民生大如天,村民的合法权益不容践踏。 2013年6月28日,正在住院治疗的刘克美打来电话,表示自己病情原因已经在医生建议下,从即墨市人民医院转到青岛某医院治疗,但从20日事发至今,已经过去8天,鳌山卫办事处方面依然置若罔闻,不管不问,连一点起码的人道主义同情心都没有。在这8天时间里,她爱人朱建先后几次给鳌山卫办事处书记孙福坚电话质询,孙书记发来短信“已安排吴书记研究解决”,吴强书记发来的短信则是“司法所参与调查依法处理”,随后再也没了音信,刘克美说,自己的公婆在家无人照料,只好请表姐过去帮忙了,自己真想豁出命去死到办事处里。记者只好予以好言安抚。
为了进一步查明事发现场的真相,记者再次赶往即墨市鳌山卫办事处东里村,见到了当时在场的林军凤、何淑娥、何兰秀等几位村民,据他们介绍,当时刘克美感觉站得累了,就在办事处办公楼的门前台阶上坐下歇息,不料被办事处林业办等部门的四个年轻工作人员分别抓住四肢抬着往院子外面走,林军凤等人拦阻,与他们发生撕扯,刘克美脱身,再次回到台阶上坐下,第二次被他们抬起来,抬到大院门口西南角的一间屋子门前,把刘克美摔进屋子,并把何兰秀、林军凤两人一起关进屋子。刘克美急火攻心,感觉身体不适,林军凤随机打了急救电话,救护车赶来后,办事处人员予以阻挠,不准医护人员救人,医护人员急切地说,病人血压180,随时有生命危险,我们是医生,救人是天职。工作人员只好放行,刘克美才得以及时送往即墨市人民医院救治。
何兰秀等人还把一份滨海公路的占地补偿协议复印件交给记者,协议书是2006年1月15日由鳌山卫镇人民政府和鳌山卫镇东里村民委员会签订的,其中表明占用东里村耕地59.51亩,非耕地0.83亩,共计60.34亩;补偿年限30年,2005年1月1日至2034年12月31日,补偿标准为:非耕地按照500元每亩补偿,计每年415元,耕地按照500元为基数,每亩每5年递增20%,分别为2005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每亩每年500元,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每亩每年600元,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每亩每年720元,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亩每年864元,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每亩每年1037元,2030年1月1日至2034年12月31日每亩每年1244元,补偿款均在每年的1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
鳌山卫办事处的相关负责人对事件的态度是,村民上访有规定的信访渠道,村民到办事处上访妨碍了办事处的正常工作,一位该办事处据称是负责宣传的胡副主任,还气势汹汹地指责记者听信群众的一面之词,声称滨海路和山东大学的占地补偿已经签了协议,就算上访到北京也翻不了案。
然而令人质疑的是,办事处作为一级人民政府,不是为人民服务的地方吗?村民既不滋扰生事,也没有过激言行,只是找到自己的当家人寻求正当的利益诉求,难道就可以被强行拒之门外吗?依据滨海路的补偿协议,以及鳌山卫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范围,表明了所占土地属于基本农田,而基本农田必须由国务院审批,同时这种以租代征的方式也是国家早就明令禁止的。
至于其补偿标准,国家土地法明确规定,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应为被征前三年年均产值的30倍,以不降低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为原则。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依据《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鲁政办发【2009】20号),即墨市鳌山卫镇所辖村庄区片价为每亩42000元,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基本农田调整系数为1.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同意后执行,一般青苗费蔬菜地每亩2000元以内,粮食地1000元以上,树木以幼苗期几十元一株,生长期200元左右一株,盛果期500元左右一株,乔木类从几十元一株到几百元一株不等。
由此可见,东里村村民的征地补偿究竟应该是多少?又是谁在非法侵吞农民的合法利益?刘克美等众多村民为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遭遇了伤害,究竟该由谁来主持这个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