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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盗窃5辆摩托车 分别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3-7-21  查看次数:2409 来源:云南  作者:

 
 
 

近日,经绥江县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绥江县检察院和绥江县法院首次适用两高新解释办理了一起盗窃案。  

20127月,被告人余某等6人先后在绥江县新滩镇、水富县城等处多次盗窃不同型号的两轮摩托车共计5辆,涉案金额从3870元到22770元不等。为深入贯彻落实好两高新解释,切实加大对盗窃案件的打击力度,绥江县检察院在办理余某等6人的盗窃案件中,严格按照新解释定罪量刑标准,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同时按照新解释定罪量刑,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经过审理,绥江县法院以盗窃罪对余某等6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两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以25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罚金。

云南省绥江县人民法院  冯俊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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