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泰隆”10亿元项目投资对于吉林省东丰县这个以农业为主的县域来说可不是一个小数字。 “这个项目会不会成为泡影?”从去年4月13日至今,吉林泰隆酒业有限公司在吉林省东丰县拉拉河镇投资10亿元项目用地上未添一砖一瓦,而投资方还在政府征用的建设用地上种植近30公顷的玉米。
一连串怪异的投资、征地拆迁反常现象引发当地群众热议,随之而来的这种担忧已成为吉林东丰县拉拉河镇增福村一组广大村民的一块心病。因为该项目征用了500余名农民的在册耕地。
42公顷耕地“变性”
据东丰县拉拉河镇政府2012年4月13日《征地拆迁通知书》载明;该镇招商引资10亿元新建年产30万吨啤酒和5万吨矿泉水及其他饮品项目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在增福村一组征地42公顷。
政府征地公告没有标明土地批准文号,没有标明征地补偿细则,仅仅标注了安置补贴一项,为此,被列入政府征地的农户嘘声不止。
增福村一组原村组长七旬老汉安某气愤地说:“早在20多年前,东丰县海润啤酒厂厂长高宝红在增福村一组征地9公顷土地,如今,这家啤酒厂倒闭,遗留下一片建筑废墟,政府本该在这片废弃的啤酒厂上重新建设项目,却偏偏撇开这个啤酒厂,大面积征用海润啤酒厂周边的基本农田作为项目用地!”
安某说,他家有《土地承包合同书》为证,政府征用的土地就是基本农田,他家被征用了4亩地,每平方米安置补贴40元,村里有一位关姓教师,因为拒绝签字,镇政府放出风声,欲免去其教师公职。
拉拉河镇增福村一组村民刘某家被征用2.88亩耕地,刘万胜说,拉拉河镇政府提供给吉林泰隆酒业有限公司项目用地原本就是基本农田保护区,就在2012年4月13日政府逐户下达《征地拆迁通知书》的前一天晚上,竖立在公路旁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牌子被拆掉,紧随其后征地拆迁在全村大规模展开。
那么,吉林泰隆酒业有限公司项目用地42公顷是怎样划转建设用地的呢?为何项目至今没有进展?
据东丰县发展和改革局证实:吉林泰隆酒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13日,以“东丰县御泉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万吨白酒生产线搬迁升级改造项目予以备案(即立项)。2013年1月14日,对吉林泰隆酒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矿泉饮品建设项目予以备案(即立项)。
据东丰县御泉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显示:东丰县御泉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8月6日在四平市工商注册,主要经营白酒,注册资本50万元,该公司的地址现设在东丰县五道岗经济技术开发区。一个注册资本50万元的民营企业来建一个投资10亿元的大项目,当地百姓质疑不断:“这实属小马拉火车!”
从2012年4月至今,已有近一年半的时间里,吉林泰隆酒业有限公司前期投资究竟多少?东丰县拉拉河镇作为该项目的牵头和包保方至今没能拿出一个合理的解释。拉拉河镇政府于去年冬季花掉大笔资金已将项目用地进行土地平整和基础回填。
带着种种疑问,记者曾经多次走访东丰县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合作局、拉拉河镇政府等部门,而作为项目包保负责人,东丰县拉拉河镇副镇长姜英坤对投资方企业全称、以及前期投入资金和发改立项、项目为何停滞不前等相关问题均不清楚。
7月15日,东丰县政府给出书面答复称:“现在白酒项目已经实施且已进行试生产,啤酒项目场地已经进行土地平整和基础回填,而不是所谓的未开工。”
吉林泰隆项目作为东丰县重点招商引资企业,本该列入东丰县经济合作局名录,然而,就在今年7月2日,《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到东丰县经济合作局采访相关问题时,东丰县经济合作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场拨通局长电话核实,该项目没有经过备案,属于拉拉河镇政府包保的项目。
据东丰县城乡建设局证实:该项目至今没有得到规划审批,而在城乡建设局提供的东丰县政府和吉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12年9月绘制的(东丰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中心城区规划总平面图》上显示:吉林泰隆项目所用土地为“一类工业用地,”周边区域仍然是农村用地。原本设有明显标志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因何在这份新的《中心城区规划总平面图》变性成为“一类工业用地”?尽管东丰县没有给出正面的解释,但是,拉拉河镇增福村一组广大村民手中那份绿色的《土地承包合同书》足以证实,这块报送国土资源局分批次得到审批,面积42公顷的土地曾经属于基本农田。
招商项目涉嫌圈占耕地
吉林泰隆酒业有限公司项目用地距离东丰县城不到10分钟车程,用当地群众所说的话讲:这块面积42公顷耕地绝非是农村废弃地。那么,这块所谓的“一类工业用地”究竟是怎样得到国土资源局审批的呢?
《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曾多次走访东丰县国土资源局,却多次吃了闭门羹。就在今年7月15日,几经周折,东丰县国土资源局做出书面答复:该宗土地不是基本农田,增福村一组被征地农户绝大多数只征用其名下部分土地,其他土地仍由其耕种和经营。
吉林泰隆酒业有限公司通过土地市场有偿方式获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中,涉及2个东丰县2012年批次建设用地,东丰县2012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是东丰县人民政府于2012年4月19日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审查,报请审查面积为16.3828公顷;东丰县2012年第8批次建设用地是东丰县人民政府于2012年4月21日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审查,报请审查面积为23.14公顷。
东丰县国土资源局解答: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单位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泰隆项目”是吉林泰隆酒业有限公司通过有偿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上进行建设,经核实,土地出让金已足额缴纳到位。
国土资源部已明确规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实行先补后占的制度,东丰县国土资源局做出简单答复是:“东丰县已储备了充足的补充耕地指标用于占补平衡。”
东丰县国土资源局解答:东丰县人民政府为实施城市规划,在增福村征收土地,是对集体土地进行的征收和农用地转用,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已征收土地符合拉拉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为允许建设区,不是基本农田;该地块为工业用地一级、商业用地一级。
据吉国土资耕函(2012)481号文件显示: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东丰县人民政府2012年第6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16.3828公顷(其中耕地16.0696公顷)用于工矿仓储和交通运输项目建设。批复时间是2012年8月23日。而记者从2012年4月13日,东丰县拉拉河镇政府下达的《征地通知书》中发现,东丰县拉拉河镇政府从征收土地到土地审批,前后时间落差证实:政府征地涉嫌未批先征。
东丰县国土资源局尹副局长曾对记者说,拉拉河镇增福村一组征用的土地属于建设用地预留地,农民征地安置补偿按照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市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辽府发【2010】37号)文件规定标准(即:旱田24.32元每平方米,水田30.6元每平方米),一次性付给乙方安置补助费。(即:平均年产值1.28乘以25倍)。土地报建上显示,增福村涉及被征用土地的农民共有500人次,从上报土地审批报建上看没有任何土地争议,东丰县国土局只负责组织土地报建。
记者调阅该宗土地网上挂牌公告资料显示:2013年4月28日,东丰县政府与吉林泰隆酒业有限公司签订了饮品制造项目合同,征地2.1396公顷。
早在2012年12月25日,东丰县政府就与吉林泰隆酒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泰隆工业园建设项目”合同,征地15.7593公顷,同时,签订了“泰隆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合同,征地21.9115公顷,合同约定开工日期:2013年5月1日。
对于上述疑问,本报将继续给予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