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每个人都曾有一段美好的爱情或是对美好爱情的向往。但大多数的人都会因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而使得那曾经山盟海誓,“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的誓言灰飞烟灭。令人痛心、惋惜。这或许还情有可原。
但爱情中的背叛者是让人唾弃的,从古至今陈世美、潘金莲都是大家眼里的“坏人”。每个人都希望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特别是想给予自己的孩子一个完整的家,让孩子健康成长。在现在火热的相亲节目里,很多带着家长去选亲的都不愿选择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家长认为这样的孩子从小生长的一个不健全的家庭,心里上或多或少有些阴影。这并不能怪那些家长,认为他们专制,为什么很多离婚案件中有一方当事人不愿离婚,尽量向对方妥协都要维护起这个家庭就是这个理。
“世上最凄绝的距离是两个人本来距离很远,互不相识,忽然有一天,他们相识,相爱,距离变得很近。然后有一天,不再相爱了,本来很近的两个人,变得很远,甚至比以前更远。”前几日接触的一个同居关系的案子,原告与被告在上高中时成为了同班同学,原告是来自他乡的异地学生,各方面都很优秀。被告则是当地人,学习不好、时常还三五六人要约着去打架。不知某一天被告跑到原告面前告诉她,自己喜欢她。原告对他没有好感,但被告从那天开始后就天天缠着原告,在那个情窦初开的年龄,很快原告的爱情城堡被被告攻下了。就这样他们翻开了属于他俩的甜蜜一页。三年高中在他们谈情说爱中很快从指缝中溜走了,当然原告的学业也荒废了。为了爱情原告也放弃了补习的机会,辍学来到了被告家中,不顾父母的反对,原告毅然为了自己的爱情做出了这样的选择。因未达到法定婚龄,所以二人并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当时爱得轰轰烈烈,也不在乎这一个小本子。但高中毕业没有什么手艺也没有在单位上班,在那个年代就是混,混当然也就免不了和别人打架斗殴或者做一些违法的事。当你爱上一个人,他做什么事你都能容忍他或者宽恕他。被告因为违法被抓了,可是18岁的原告依然在外面等候他,是爱情的力量穿越了高墙铁网。几年后,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出世,第二年又一个生命诞生在这个温馨的小家庭里。此时原被告做起小生意,孩子一天天健康长大,生活一天比一天好,原告以为爱情真给了自己无穷的力量。可就在爱情丰硕,物质条件越来越好的时候,像海啸一样凶猛的实事击溃了他们的爱情。在一年前被告结识了“小三”,现在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孩子。山盟海誓、天涯海角此时都化作了漫天的雨水。但为了两个孩子,她强装这不知道。任由这畸形的爱情肆意挥洒。一忍就是几年,当你默不作声时,别人并不会觉得你是为爱为孩子为这个家着想,还以为你有封建王朝大户人家大太太那无奈的大度。被告开始带着小三进入这个大家庭过节、过年。原告还是忍,此时或许对爱情还有一丝幻想,更多的是孩子需要一个完整的家。
又是几年,随着被告业务发展的需要,他带着“小三”母子俩去到更大的城市,原告则独自带着两个孩子在这个让她在夜里不知哭了、累了、伤了多少次的地方继续生活着。本以为还是能坚守下这个家,但被告却提出了分开……
分开对于这样一个畸形的家庭应该是件好事,但曾经的爱情只是一张白纸,没有了爱情连亲情也没有了,被告的任何财产都未给原告一分一毫,因为原告现在支付不了孩子的学习费用,所以两个孩子都归被告。曾经在那张白纸上描绘了很多色彩和故事的白纸终究还是一张白纸。
之所以原告要起诉被告,为的只是得到一张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解除他们的同居关系。因为他们没有结婚证,就算要公平的来分这个家的财产,原告也需要举证。原告觉着不想与被告或他的家人闹翻脸,毕竟曾经有爱情、有亲情,就简简单单分开就好。这个案例让人心痛,最美好的青春年华描绘下的段爱情故事到头来却是让人遗憾的苍凉。但在这个案例中,重要的是大家要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且在达到婚龄时应该在婚姻登记机关补登结婚证明。
当爱已成往事,谁又会忆起曾经你对他的好,谁又能想起曾经的山盟海誓、与你一起许下的诺言?不要在当爱已成往事时才知道寻求法律的帮助。笔者希望通过这个案例,告诉大家在爱情来到时运用法律维护好自己现在、将来的各项权利。作者:云南省永善县人民法院 张洛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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