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虽然重要,但是生命更可贵。本案原告与被告就为一点柏文柱用生命换来的钱争吵,人都死了,还要争吗?近日,鲁甸县人民法院龙头山中心法庭调解了一起纠纷案件。
原告柏学敏、柏学渊(姐弟关系)与被告柏金友、柏文章(父子关系)是一大家人。原告是柏文柱的孩子,被告柏金友是柏文柱的父亲、被告柏文章是柏文柱的弟弟。于2011年3月10日上午9时30分,柏文柱在云南昆明打工、为骆学传建房过程中不慎从高空坠落身亡,同年3月11日经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骆学传一次性赔偿了受害人柏文柱家属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52万元。此款一半存入柏文柱的父亲柏金友银行卡,另一半存入柏文柱弟弟柏文章银行卡,当时口头协议回家来后,就把此款分给柏文柱的孩子原告柏学敏、柏学渊。在这两年期间、原告柏学敏、柏学渊多次找柏金友、柏文章要过此款,二被告总是找理由推脱不给钱。因此,于2013年7月份二原告起诉到法庭,请求法官依法判决二被告柏金友、柏文章还给二原告20万元。
案件受理后:法官下村找二被告了解情况,给二被告做思想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此规定,本案中柏文柱的弟弟柏文章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而此款只有柏文柱的父母、孩子柏学敏、柏学渊与柏文柱后来所生的这个孩子是具有遗产继承权的权利。而柏文柱的妻子与柏文柱没有结婚证,不是合法的夫妻,也不得继承此款。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1、柏文柱的弟弟柏文章把银行卡上的钱交给他父亲柏金友。2、此款52万元、除去安葬柏文柱用去10万元,余下的42万柏文柱的孩子柏学敏、柏学渊两个继承8万元。3、柏文柱的父母继承16万元,柏文柱后来所生的孩子继承18万元。案件得以圆满解决。作者:鲁甸县人民法院 唐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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