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安县检察院20日证实,该县温辛杨村76岁村民李士元因涉嫌多次强奸三名7至12岁幼女,已于日前提起公诉。被害人家属质疑,该案从公安立案侦查到法院开庭审理,嫌犯一直“逍遥法外”。
该县警方透露,三名被害人小丽、小翠、小丹(均为化名)年龄分别为7岁、10岁、12岁,同为文安县温辛杨村小学学生。犯罪嫌疑人李士元在该村经营一家书店,因其女及女婿为该村小学教师,学生们经常去该书店购书、看书,趁孩子们来店之机,李士元涉嫌多次对多名幼女实施强奸。
“大概是去年11月份,村里面都传开了,说我们家姑娘被书店老头怎样怎样了,还有多名同村小男孩看到。”被害人小翠的父亲李立明称,要不是孩子们相互骂街引出该事,家长们都还不知情。
“对孩子一再追问,我们才知道最近一次事发生在2010年11月初。”李立明称,孩子告诉我,老头脱光她们的衣服,插她们的下体,事后老头分别给了她们几块钱,并威胁不许告诉家长,否则家长会打死她们,告诉老师会被开除。
小丽为三名被害人中年龄最小的。据其母亲介绍,事发时仅6周岁,对发生在其身上的噩梦一无所知,事后仅仅是害怕、啼哭,“背负着这种阴影,真不知道以后的成长中该怎么面对。”
被害人小丹之父李振国称,“老头儿子说请我们三家去城里的大饭店吃顿饭,再给每家1000元红包,并称孩子们还小,事情闹大了,对谁也没好处。”李振国说,事发后李士元之子曾想私了该事,三家被害人一致拒绝了该要求,并于2010年11月23日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文安县公安局基本证实了被害人家属的说法。“经法医鉴定,三名被害幼女阴道口红肿且有炎症,处女膜虽未破裂,但相关法律规定,案件中两性生殖器接触即可视为强奸,目前该案以涉嫌强奸罪已将卷宗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文安县公安局刑警四中队副中队长魏建称。
让受害人家属不解的是:“报案后,公安也来调查了,但是老头依然在自己家里进出自由,未见警察身影。”魏建的解释为,李士元现年76岁,且查出患有哮喘、肺心病、肺气肿,不符合羁押条件,送去看守所也不收。目前对李士元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监视方式可有多种,也可以采取隐蔽监视,所以常人难以分清。
对此,小丽父亲李志强注意到,“可我们报案前一天还看到老头在儿子家住,报案后老头才去住院。”记者从文安县中医院了解到,李士元确于2010年11月7日至12月5日在该院住院3次。其中一次住院时间为11月23日至26日,与被害人报案时间一致。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宋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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