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盐城7月31日电 江苏盐城一工程项目经理顾某,拖欠521名农民工工资180万元,时间长达3年之久。公安部门立案后,顾某主动支付了110多万元,被警方拘留后,又托家人支付剩余的工资。31日下午,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新洋派出所将剩余的工资发给农民工。
2010年4月8日,浙江某公司(简称浙江公司)与江苏某实业公司(简称江苏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承建后者投资的盐城五金机电城一期工程项目,合同金额4500多万元。后浙江公司又将该工程转包给个体包工头顾某,并确认其为工程项目经理。但顾某随后又将工程分包给其他的小包工头。2011年下半年一期工程结束后,浙江公司与江苏公司双方因工程款结算数额发生纠纷。随后,顾某以江苏公司拖欠其工程款为由,拒绝支付民工工资300多万元,自己还在外地躲了起来。
为讨要自己的血汗钱,2012年春节前,数百名农民工打横幅封堵五金机电城大门。相关部门从浙江公司交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提取150万元向欠薪工人作了部分兑付,事件得到暂时平息。此时,还有521名农民工未拿到剩余工资180万元。后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要求追究顾某责任。劳动监察部门认为,顾某和浙江公司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案件移送盐城市亭湖警方侦办。2013年5月16日,顾某被亭湖警方批准刑事拘留并上网追逃。后顾某被浙江温州警方抓获并于7月9日带回盐城执行刑事拘留。
据办案民警介绍,顾某在得知警方立案后,向部分农民工兑付了110多万元。7月17日,顾某又委托家人将剩余的66.1万元交到派出所,至此所有农民工工资全部追回。
31日上午,在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新洋派出所会议室,6名农民工代表从民警手中拿到拖欠了3年之久的血汗钱。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