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下午2时左右,河北省河间市郭村乡国土所所长褚连河驾驶一辆白色面包车,逆向行驶撞倒3名骑车女孩后弃车逃逸,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两人受伤。案发当晚10时左右,褚连河在河间市国土资源局两位领导的陪同下,向当地警方投案。8月26日下午,警方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送检的褚连河的静脉血中未检出乙醇成分”,遭到受害人家属强烈质疑。(8月29日 《中国青年报》)
受害人家属之所以对警方出具的鉴定结论强烈质疑,是因为在车祸发生现场,一位伤者家属闻到了肇事官员身上散发出的强烈酒味,连走路都晃晃荡荡,说话都不利索了,用这位伤者家属的话说,“我百分之百确定他喝酒了”。但是现在警方的鉴定意见中,却显示“未检出乙醇成分”,这不得不让人怀疑其中是否存在猫腻甚至是包庇袒护。
肇事官员是否涉嫌酒驾醉驾,不但涉及到事故法律责任的认定和追究,而且还涉及到对官员党纪政纪的责任认定和追究。因为这名官员驾车肇事的时候,是8月21日下午2点左右,也就是周三的正常工作日,这既非周末,也非节假日,按照有关规定,是严禁官员在此期间饮酒的。与此同时,身为当地国土所所长,发生车祸以后不积极对伤者进行积极救治不说,驾驶的还是一辆标有“治安巡逻”字样的公车。这也就意味着,这位官员不但涉嫌酒后驾驶、肇事逃逸,还可能涉嫌公车私用。
既然如此,那么在肇事官员已经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的基础之上,除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追究他肇事逃逸的法律责任之外,还必须在查明是否酒驾醉驾,是否公车私用等事实的基础之上,按照党政政纪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追究他的其他责任。而站在受害者家属和公众的角度来看,现在最担心的是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是否能够秉公办事,不对肇事官员进行包庇和袒护。从车祸现场的满身“酒气”到现在警方鉴定意见中的“未检出乙醇成分”,说明人们的这种担心并非是多余的。
如果明明知道肇事官员涉嫌醉酒驾驶、肇事逃逸、公车私用等诸多“罪名”,当地有关部门却刻意包庇,有意无意地帮助他减轻罪责,那么就相当于是权力“装醉”。从某种角度来说,这种权力“装醉”比官员“喝醉”还要令人担心。官员“喝醉”只是个人行为,但是权力“装醉”却是一种集体行为,它除了可能帮助肇事官员逃避或减轻法律制裁和党纪政纪的责任追究之外,还会损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目前,肇事者已经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肇事者的责任能否得到依法追究,受害人一方的权益能否得到维护,整个案件能否得到公正的处理和对待,人们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