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珠晖区人民法院就一起因该院在审查计生局对辖区居民超生征收社会抚养费申请财产保全案过程中,发现重婚事实,移送公安提起诉的重婚案件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周某(男)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十五天,被告人王某(女)一审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这是我国首起因法院审査发现,而由法院移送公安侦查提起公诉的案件。 煤老板不甘寂寞老夫配少妻
年届六十的周某原系一名煤老板,与妻子结婚三十余年,育有三个小孩。
2006年,不甘寂寞的周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年轻貌美的王某,2个月后就开始“暗度陈仓”,王某当时并未离婚,也育有两个小孩,2008年发现自己怀有身孕后,才与丈夫办理了禽婚手续。
离婚后,周某为其在珠晖区购买了一台小车和一套房屋并装修,二人过起了老夫少妻的家庭生活,并先后于2009年和2011年生下一子一女两个小孩,周某每天早出晚归,邻居们都认为他们是“正儿八经”的夫妻。
同居后,王某多次要求其与前妻办理离婚手续,其前妻也曾主动到法院起诉离婚,但周某本人并不愿离婚,闹了多次后也无下文。
2009年,王某以为小孩上户口为名,再次向周某提出结婚一事,于是,周某建议王某去购买一本结婚证,于是,王某花了4百元购买了一本假结婚证,为小孩上了户口。同时,周某还写下了一份保证书,向王某承诺一年内离婚。
然而没有不透风的墙,2012年7月,市计生委收到群众举报信,举报周某和王某非法生育的事实。市计生委将此案转交给珠晖区计生委,要求依法査处。
法院审查发现隐情移送公安提起公诉
珠晖区计生委在查明此案后,向珠晖区人民法院申请对周某和王某违法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进行执行前财产保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二人的年收入,应对二人征收一百余万元的社会抚养费。
在对此案的审查过程中,法院发现周某不愿配合、言辞闪躲,为此,主管副院长欧阳建平与承办法官杨德新、陈新荣一道先后四次深入二人居住的社区和相关单位走访调査,发现周某与前妻育有3名子女,与王某育有2名子女,王某与前夫育有2名子女,共有7名子女,系严重违反计生政策的情况,且周某与前妻并未离婚,与王某的结婚证明是伪造的,二人不仅存在超生的现象,还存在重婚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违法行为。此案的处理中,争议之声从未停止过,不仅是周某,很多人都认为重婚是自诉案件,不告不理,公安机关没有侦查权。
欧阳建平告诉记者,新婚姻法明确规定,重婚罪可公诉、可自诉,对于被害人不控告的,司法机关可以主动追究,公安机关有权依法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有权依法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审理判决。
2013年1月10日,该院正式将此案移送珠晖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査。1月11日,周某因涉嫌重婚罪被刑事拘留。王某因为尚有一岁的小孩需要抚养,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
与此同时,公安机关对其居住的社区的保安、居民和家中保姆进行询问,均证明周某和王某长期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在对其家中搜査后发现伪造的结婚证明和二人与子女的生活合影。在有力的证据面前,周某和王某均承认了重婚事实。1月25日,检察机关批准对周某执行逮捕。
案发后,周某和王某都为此后悔不已,希望能从轻处理。
“夫妻”二人双双获刑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有配偶而与王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被告人王某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二人的行为已构成重婚罪。二被告人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做出上述判决。
该院院长杨硕立说,这是新婚姻法实施后珠晖区法院首起因重婚被提起公诉的案件,也是目前我国第一起因法院审査发现,而由法院移送公安侦查提起公诉的案件。此案具有极大的警示意义,重婚不仅违背社会公德、伦理道德,国家法律也不允许,触犯法律者也必将受到严惩。(姚永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