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春节我从浙江打工回家,一下傻了眼,自己的家门被别人换上了新锁,根本进不了家门,为此,我跑到邻居家打听情况,原来我家房子让人给卖了,我一定要和他离婚……”王某到法院气愤地诉说着,经了解房屋是在王某去浙江打工期间被其丈夫低价贱卖。近日,云南省广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和另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后均成功达成了调解协议。
2006年初,王某因经常遭到丈夫李某成的家庭暴力,一气之下带着儿子外出打工了,在浙江打工6年后,2013年春节回家过年,发现自家的土木结构瓦房一间三格和两侧的耳房两格及牛圈两格、地基一块被丈夫李某成以低价3万元贱卖给了伯叔(丈夫的同胞兄弟)李某能,其丈夫出售夫妻共同财产竟然没有告知王某。法院受理案件后,考虑到王某及其子女因需要过春节暂无地方居住的情况,便与村委会干部联调,经过说服后李某能终于把该房屋交给王某及其子女暂时居住生活。春节过后,法庭开庭审理过程中,王某要求与丈夫李某成离婚,在承办法官做工作调解和好无望后,告知离婚之诉是另外一个法律关系,只能另行提起诉讼。之后王某把丈夫李某成也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准予离婚。
承办法官经审理后,认为两起案件都是家庭矛盾引起,为减轻案件当事人的诉累,在分别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后,可以两案合并调解,着重做调解工作力求调解结案。法官还借助当事人亲戚到庭旁听较多的案件特点,从旁听家族亲戚、邻居来了解案件背后的原因和调解的症结所在。经过法官苦口婆心的调解,王某与伯叔李某能返还原物纠纷案件中,王某自愿给付伯叔李某能购买房屋、地基的价款3万元及利息共计人民币40000.00元,李某能自愿将土木结构瓦房一间三格和两侧的耳房、牛圈各两格以及地基一块返还给王某。王某与丈夫李某成的离婚纠纷案件中,双方自愿达成离婚调解协议。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主持调解下,通过当事人亲戚的劝解帮助,两起案件顺利得以调解方式结案,让当事人的家族矛盾得以有效化解。喻道彪
作者单位:云南省广南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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