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建立“老年维权工作站”纪实
地处汉中盆地中部的城固县,已有2300多年的设县历史,是“丝绸之路”开拓者张骞的故里。这里民风淳朴,素有尊老爱幼的风尚。目前,全县有60岁以上老年人7.5万人,占总人口的14.15%,老年人口以年均3.2%的速度增长,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阶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今年年初,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对积极推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将老年法律法规的宣传列入“六五”普法规划,将老年维权保障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着力点,不断健全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体系。在全县建立“老年维权工作站”网络,成为该县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
“老年人维权工作站”遍布18个司法所
城固县老龄办、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该县老龄工作要求,结合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服务老龄事业的指导意见》,今年10月底,联合在全县18个基层司法所正式挂牌设立了“老年人维权工作站”。
“老年人维权工作站”成立后,城固县各司法所充分利用当地新闻、网络等现代传媒方式,对涉及老年人法律法规和现行的国家涉老政策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对敬老、养老、助老的好人好事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报道;通过现场法律咨询、以案说法、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与老年人密切相关的赡养、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政策的宣传工作,提高老年人的自我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着力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县上积极倡导司法所与当地老年人协会签订法律服务协议。以“三官一律”活动中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包联村为基础,委派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定期深入镇村、社区为老年人进行流动法律服务,组织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人员走进敬老院、老年公寓和老年人家中,开展助老惠老法律援助活动。开设老年人维权投诉电话,及时帮助权益受到侵害的老年人。8月,城固县司法局开启了惠民服务直通车,印制了六万张便民服务联系卡,发放到妇女儿童、留守老人手中,让群众一卡在手便知司法所工作职能、干警姓名和手机号码。辖区老年人有了涉及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和法律援助等方面的疑难问题,只要按照卡上信息拨打电话,就能在第一时间获取辖区司法干警的帮助。
“老年维权工作站”成为老年人维权办事的“拐杖”
记者在该县采访时了解到,原公镇西原村的张老太有二儿二女,家中常因生活琐事,多有不睦,子女们都不愿赡养老人。原公镇“老年维权工作站”了解情况后,分别给子女们做思想工作,调解家庭之间的矛盾,最后子女们之间的关系得到和解,并答应每月给老人生活费,老人远在广州打工的女儿也每月寄来500元钱,使老人的日常生活得到保障。
10月16日,原公镇老年协会和老年人维权工作站率先在全县成立。各司法所所长在这里现场观摩并接受业务培训。这是该县典型引路、推进规范化建设的步骤。原公镇老年协会下设5个小组,即:学习宣传组、红白理事组、文体娱乐组、维权调解组和关心下一代组。各村(社区)老年维权工作小组成为各“老年维权工作站”的一个信息站,每个村(社区)都有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为信息收集员,有邻里矛盾、家庭纠纷及时上报调解,成为了“老年维权工作站”的有力助手。
“老年维权工作站”成为留守老人的“保姆”
该县沙河营镇80多岁的姚老汉有四个儿女,一个在外地工作,其他三个在家中务农,平时四个儿女每月给老人100元生活费。不久前,姚老汉出门摔了一跤,光医药费就花了2、3万元,可只有一个女儿出了医药费,其他三个儿女都不愿给老人出钱治病。沙河营“老年维权工作站”得知这一情况后,出面为老人办理了大病申请救助,还给其他三个儿女做思想工作,最后他们也出了医药费,为姚老汉的后续治疗得到了保证。
沙河营司法所“老年维权工作站”站长徐惠琳向记者介绍:现在,许多村子里的青壮年都到外地去打工,有的一年回一次家,有的甚至几年回一次家,留守老人的生活得不到保障。看到这种情况,“老年维权工作站”就要求在外打工的子女,为留守老人和儿童留下2000元资金,作为老人的生活保障金,存放在“老年维权工作站”,如果老人或儿童生病急需要用钱,就从这个保障金里出。这种做法,不光外出打工子女们安心,家里的老人们也为自己日常生活感到放心。通讯员 石少华
作者单位:城固县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