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在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记者 马俊骥 摄
今天下午,山东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向大会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3年,山东检察机关共立查大案要案2105件,其中县处级干部133人、厅级干部9人、副省级干部1人。
立查厅级干部9人、副省级干部1人
吴鹏飞在工作报告中提到,2013年山东检察机关共立查职务犯罪嫌疑人3260人,立查大案要案2105件,其中县处级干部133人、厅级干部9人、副省级干部1人。在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的坚强领导下,圆满完成薄熙来案件的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工作,以确实充分的证据,依法指控和证实薄熙来的犯罪事实,昭示了党和国家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
经高检院指定管辖,查办了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重大职务犯罪;立查了枣庄矿业集团原总经理王明南,省农业厅原副厅长单增德,夏津县原县委书记杨同军等一批严重腐败分子。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滥用人事权、审批权,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493件;查办国企人员损公肥私,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213件。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对171名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人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同步介入爆炸、火灾、矿难等重大事故调查,立查涉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92人。
清除司法队伍中的133名“害群之马”
吴朋飞说,山东检察机关坚持强化诉讼监督与查办职务犯罪相结合,加大惩治司法腐败力度,查办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133人。
聊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驶员管理科原科长杜迎新执法犯法,收受贿赂110余万元;单县检察院公诉科原科长黄启龙徇私枉法,故意包庇犯罪分子;淄博市司法局原副局长郑建业以权谋私,贪污、受贿100余万元。
检察机关严肃查办这些腐败犯罪,清除了害群之马,纯洁了司法队伍。
保护弱势群体 帮农民工讨薪392万元
吴朋飞说,山东检察机关加强对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围绕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办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122件;对侵害幼女、伤害留守儿童、欺凌孤寡老人的违法犯罪,从重从快予以严惩,批捕479人,起诉537人。
围绕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认真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等申诉案件208件,依法惩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53人,督促发放农民工工资3000余万元。江苏诚达建筑有限公司在五莲县承建工程过程中,拖欠农民工劳务费引发群体上访,检察机关受理申诉后,依法支持250余名农民工起诉,帮他们讨回“血汗钱”392万元。
围绕保障残疾人、下岗职工、低保户等困难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查办社会保障、扶贫救济、残疾救助、就业扶持等领域的职务犯罪212件。
严惩损害民生犯罪 办理毒害食品犯罪836人
为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山东检察机关协同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了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集中整治活动,办理“地沟油”、“病死猪”、“毒豆芽”、假劣药等犯罪836人,立查背后的监管失职渎职犯罪77人。
开展危害民生民利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依法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交案件416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57件,防止了打击不力。依法查处教育招生、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1777人,同比上升51.9%;集中查办侵吞、截留征地补偿款、新农合资金、农机和小麦补贴等涉农领域职务犯罪884人,追回惠农资金1.6亿元。
烟台市检察机关通过对农机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核查,严肃查办了莱阳市农机局原副局长赵东瑞等10名农机部门管理人员与不法经销商相互勾结,骗取、侵吞农机补贴的犯罪案件,追缴补贴资金480多万元,促进了惠农政策落实。(记者 马俊骥 于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