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的呼吁,谁来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摘要:1995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信访条例》,但其执行起来,信访渠道不够畅通,有的地方或者部门对信访反映的问题推诿、敷衍、拖延、搪塞;信访问题处理层层转送,只转不办,责任不清,效率低下;对侵犯群众利益引发信访问题的违法行政行为缺乏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2005年,国务院颁布了新的《信访条例》(2005年1月5日国务院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5年1月10日国务院令第431号公布 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最近,内蒙古凉城县岱海粉丝厂的失业信访人向记者讲,他们粉丝厂被分割、停产,职工没有享受到各种待遇。经历了几级信访的维权职工陈占平、郭荣生向记者反映,他们全体失业人员有30多名,原厢黄地岱海粉丝厂垫资40多万元,县财政拨款140多万元,立项筹建的马玲署精制淀粉厂被他人无偿非法占用,致使原岱海粉丝厂增加巨额债务,流动资金严重短缺被迫停产,从1996年起全厂职工全部失业。
凉城县岱海镇人民政府于2013年6月28日,对其以岱政发[2013]65号作出过信访答复意见;内蒙古凉城县人民政府于2013年8月20日,以凉政信复字(2013)15号作出过复查意见;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又于2013年11月14日,对其以乌政信复字[2013]45号复核意见。但信访人仍然不服,依然继续其信访、上访。
记者据信访代表讲,1996年4月,县有关领导刚调来不久,就把岱海粉丝厂的西厂区划出去,当时分管乡镇企业的领导把岱海粉丝厂厂长叫去进行了一次简短的谈话,在没有县委、县政府的红头批文,也没有政策依据的情况下,就把我们厂的新厂区送给了曾乃骞,又任命此人为淀粉厂厂长。就这样强行将一个经营正常的乡镇龙头企业分割出去,从而侵吞了乡镇企业财产。在同年10月份,县有关领导滥用职权,将我们厂原厂长陈庆和调走,并任命陈瑞军的父亲为岱海粉丝厂厂长。凉城县岱海粉丝厂从1970年建厂到陈庆和被调走,这26年历任厂长都是由厢黄地乡党委和乡政府联合任命,并通过全厂职工选举产生。陈延在任期间,又增加了新的项目,并在农行贷款350万元,因该人不懂管理,经营无方,大肆挥霍,不到3年全厂彻底停产,全体职工全部失业。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先后将我们厂的各车间的全套自动化设备以及附属设施全部卖掉。在这几年里,粉丝厂院内的厂房、厂地全部出租,收入不知去向。至今拖欠职工工资、集资、股金和各种福利待遇。
凉城县岱海粉丝厂全体失业职工强烈要求上级政府机关把凉城县现在所谓的凉城县淀粉制品有限公司归还给凉城县岱海粉丝厂,使其恢复经营生产;对其相关领导因违反《乡镇企业法》的规定予以追究其法律责任;要求解决由原岱海粉丝厂补发职工1996年—2013年的全部工资;由原岱海粉丝厂补发全厂职工享受的各项福利待遇及五险一金。由于曾乃骞的非法,造成的停产损失由现淀粉厂赔偿。要求归还精制淀粉厂,解决职工吃饭问题。
信访人内蒙古凉城县的农民,向记者反映,他们的土地补偿地上附着物杏树2.8万株未补,有关的村镇干部贪、占、截、侵占他们农民1700余亩退耕地补贴款,以及侵占、贪污村民的退耕还林款和部分粮食直补的系列款项。他们农民虽然上访多年,但至今未果。希望上级领导对其督查处理。信访的村民梁仲奎等人对记者讲,2013年4月3日岱海镇人民政府没有履行任何告知手续,未经土地所有人同意,在岱海镇帽儿沟村东非法、强行、暴力占地400余亩新建公墓,然而对其地上附着物杏树2.8万株不作补偿。
记者在调查时,据村民讲,他们农民在2002年退耕还林时,每亩种殖了杏树70余株,宁条20余株,每珠杏树苗农民还承付一元费用,当时政策规定:谁退耕,谁挖坑,谁栽植,谁管理,谁受益。十几年来,农民们在该地块内付出了极其大的代价和辛劳,但万万没有想到,作为一级人民政府,在既未协商,又未下文,更未告知全体农民,在村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其土地面积多达500多亩。村民为此而疑问?这一权利不知是什么机关、什么领导赋予的。大家谈到,国家有关征用、占用土地面积、等级、类型等都有明确的要求和限制,绝非随意和任意处置。村民还讲,他们帽沟村全体村民现每人耕种半亩到一亩不等的贫瘠土地,这如何生活,可想而知。据悉,在占用土地中,梁仲奎达11.9亩,朱贵所达10.6亩,而且他们均以此杏树为主要的生活来源,况且杏树每亩70余株均已成年挂果。
信访的村民朱贵所、梁仲奎于2013年5月16日向相关单位提出申请要求解决处理,但岱海镇人民政府和凉城县人民政府分别以“岱政发[2013]60号”和“凉政信复字[2013]14号”作出答复,对申请人的事实和理由统统给予否认。朱贵所、梁仲奎二人认为其答复是错误的。2013年4月3日,岱海镇人民政府在事先没有履行任何告知手续,也未下发任何文字通知,更未经防护林地人同意,擅自、非法、强行将帽沟村400亩,“三北防护林地”占用,铲土、挖抗、建墓。当部份村民出面阻拦,竞动用了警力、警车,并将村民非法拘禁。
信访人朱贵所、梁仲奎认为,他们诉求的意见既有事实根据又有法律依据,更有原物现存。而凉城县人民政府复查意见认定的“林地补偿费已按每亩三千元的标准一次性付清”,没有事实根据。其真相是,部份村民已领的每亩三千元仅指土地费用而言,附着物的《防护林》压根就没有予以估算。
七甲庙村的村民王团元反映,他所购买的荒山80亩,因2001年退耕还林,可至今未得到其退耕还林款,全村退耕还林面积291.6亩,其中有92.7亩退耕几乎被扣完,而在他的林权证上,本来是80亩柠条,但在证上却写成80亩杨林,在该林权证上都是胡编乱造。
新夭村的武天胜对记者讲,2009年当地有关部门成立调查组,对他的诉求:因要求村干部返还从2001年以来一直侵占其退耕还林地376亩应享受的退耕还林和几年来应享受的粮食直补款项,以及对侵占截留新夭村村民1700余亩退耕还林款的问题,但调查发现问题后却不对其解决,采取庇护村干部的措施。他的376亩退耕还林地查出无疑,方位、地块明确,合计面积属实,村干部多年侵占,在粮食直补方面,村干部都多年来采用截留、克扣办法,不按国家规定标准补贴,发放的补贴明显低于村镇其他村民的实际享受的补贴。
信访人武天胜、徐凤英还向记者反映,有关领导将96--99年全乡农民在红旗四号投义务工做的三千亩工程造林,虚设三个户头,变相作为退耕还林地,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贴款。95年非法占用泉子沟行政村东头号村耕地400亩作为退耕还林地,由他们基层干部按500亩领取退耕还林款。2011--2005年,多名村干部虚设21个户头领取退耕还林的560.2份补贴款,实际退耕面积为1400.5亩。
徐凤英还告诉记者,她家的耕地和退耕还林补贴款被其占有多年,主要由于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出假证明、假合同、假户口、假报告,造成使她家及徐占元、孟小红几人的耕地30多亩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使她们现无一分耕地。她们为讨还公道,上访、申诉、控告,却遭到有关部门的非法监控、软禁,被长时间的限制其人身自由,有时还被无缘无故的抓去拘留,甚至遭到其威胁、恐吓和有关人员的毒打。
徐凤英还对记者讲,她们村的徐贵全实际是1961年2月13日生,假户口上是1957年2月13日生,但他的二哥徐贵宝却是1957年2月18日生。兄弟二人又不是双胞胎,为何出生日只相差5天的时间?1979年徐贵全从六苏木派出所迁户,1982年户口落在四川,在四川分到了土地,1981年土地下户,分地的地账是徐凤英父亲的户头,有20多亩粮食补贴款被徐贵全领用,退耕还林10亩地由任兰绪和徐贵全占有。而法院按任兰绪的假二轮承包合同就把她的20多亩耕地判给了徐福海。
村民黄金绪对记者讲,2004年,国家实行了粮食直补政策后,他原有耕地24.4亩,2001年退耕6.4亩,实有18亩,可是镇政府在兑现粮食直补款时,却按4.1亩给予兑现,相差的13.9亩从2004年至今未得到解决处理。所以,他要求将13.9亩耕地的粮食直补款如数补发给他家。
信访的村民们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强烈要求有关部门对其反映的退耕还林款、粮食直补款以及土地附着物补偿进行立案调查处理,本着为民作主,还百姓一个公道。记者 郭炫斌 内蒙古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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