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3月5日电(骆飞)3月5日是学习雷锋纪念日,全国各地又一次掀起学雷锋做好事的热潮。助人为乐、无私奉献一直是人们津津乐道的雷锋精神。真正的学习雷锋,要践行善举,让更多的人争做“活雷锋”。
助人为乐是我国的传统美德,帮助他人、奉献自己的雷锋行为也为人们所崇尚。然而,当下一些“活雷锋”更多感叹的是:“好事难做啊!”
事实上,好事不难做,而是不敢做。在夹杂“讹”声的事故现场,有的好心人成了被讹诈的对象,让一些人对做好人好事心有余悸。这给社会留下疑问:好人好事该不该做?
答案是肯定的,无论在哪个国家,构建和谐社会,传播社会正能量,弘扬社会公平正义都离不开“活雷锋”。他们筑起了社会道德的防线,树立了公平正义的标杆。对此,除了道德“点赞”之外,更应多措并举保障他们的权益。让乐于奉献的人们敢做“活雷锋”,并留住真正行善举、做好事的“活雷锋”。
首先,完善立法,加强执法。从法律上保障“活雷锋”的权益,增强人们善行善举的自信心,让好人好事真正应验好人好报。同时,加强欺诈讹人的惩处力度,除道德谴责之外,更应施以刑事处罚,提供法律保障。
其次,完善社会公共监控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社会舆论引导。让社会公共空间监控无死角,还原事故现场,明确当事人责任,给好人证明,使坏人蒙羞,让欺诈讹人无机可乘。加强舆论引导,明确是非观念,鼓励表扬好人好事,谴责唾弃欺诈讹人,伸张公平正义。
再次,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公民素养。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提升自我素养,加强沟通,相互了解,诚信互助。
通过从制度上提供法律保障,在舆论上给予道德支持,提升公民素养,增强社会责任,我们相信,一定会有更多的人争做“活雷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