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年代,山东解放区流传有“穷八路,富钢笔”的说法。钢笔因为是“自来水”的,不用现蘸墨水现写而出名。所说“八路”,其实不光说的是军队,主要还是地方政权的工作人员。他们那时实行供给制,只按月或季度发毛巾、肥皂等日用品的“代金”,钢笔就是用节约下来的代金买的。他们所穿的多是像电影《扑不灭的火焰》里“蒋三”穿的对襟布褂,因而一个口袋上,都别着一到两三支钢笔不等,黄、白色的笔帽卡耀眼发光。这里也有说法,叫做:别一支笔识字,别两支笔是高小生,别三支笔是中学生,文化最高,其实别着钢笔不识字的也不少。
那时,不知是哪里的经营家,瞅准了这事,专门生产一种像名牌“金星”钢笔样式的、叫什么“九星”、“工农”等牌号的钢笔,外表尚好看,但笔尖等小件很低劣,有的不下水,要边摔边写,或墨水“下蛋”;有的皮管不好用,需用手捏,但价格很贱只几毛钱,能买得起,能凑合用。
当然钢笔也不是摆设,开会、学习和下去工作或写信、写条子都离不开,所以都很注意保护,“钢笔套”就由此而产生——用布缝个小套子,一头堵死,一头敞开着,用细线绳缩起来,不用时钢笔卡在口袋上,细绳系在纽扣上,既丢不了,又防止碰损,用时取出钢笔来,用后再装上。
但这“钢笔套”也很讲究,一般都选用细腻、各种颜色、绒布和耐用的布料,“量体裁衣”地不肥不瘦,都是单位上的女同志给缝,也有回家让妻子给缝的,还有结婚时新媳妇给缝好带来的呢!所以许多青年一见面,往往开玩笑地去摸看对方的“钢笔套”,对比谁的好看?俺单位的张大姐,穿的一件结婚时的丝绸小红袄穿破了,被大伙看上,争抢着把完好的地方剪开瓜分了,换新了一部分“钢笔套”,一时间成了大伙炫耀的本钱。那时也还时兴手电筒、茶缸子、笛子、口琴等,分别缝上个套子,挂在肩上或脖颈上,与“钢笔套”同样的功能。
有趣的是,当时形容人穿的裤子做瘦了,说“和‘钢笔套’一样”;到了“困难时期”,发布票很少,也听到过“这布票做‘钢笔套’能有剩余”的埋怨声。(山东临沂 宋树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