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邢台3月14日电(肖光明 李萌 张鹏翔)“三个月就花2万块钱吃饭,这就是腐败!”站在村委会财务收支公示栏前,李明(应要求化名)十分气愤地说。
李明是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南大郭镇北召马村的村民。对北召马村公示的2013年第四季度财务收支情况,他每看一次就气愤一次。让李明生气的是,北召马村仅由5人组成的村委会,一个季度的饭费就达到27000多元。
中新网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仅2013年一年,该村委会用于吃饭的花费就高达24万元人民币。
北召马村位于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南大郭镇,紧邻邢台市区。据李明介绍,该村并没有企业,村委会的办公经费主要来自征地补偿款。
3月12日,中新网记者在该村村委会围墙上的黑板公示栏中看到,正在公示的北召马村2013年第四季度财务收支情况详细分为140项,内容涉及该村收入和支出综合情况,其中5项为饭费支出,共计27160元。
记者注意到,除去其中两项为数百元的饭费外,还有几笔大额饭费。公示内容第16项:饭费1037元;第52项:碧海大酒店饭费,21400元;第66项:12月30日,4252元。三笔大金额饭费经手人均为李卫国。
一个普通的村委会,为何会出现数万元的饭费?12日上午,记者在北召马村村委会找到了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卫国。对于记者的到来,李卫国表现得有些激动,他不停用手指着记者说,他本人不抽烟、不喝酒,花费的2万多元饭费也是因为本村与邻村有土地纠纷,打官司时请法官和律师吃饭时用去的。对于一次性转给碧海大酒店的21400元饭费,是2013年全年费用,并非2013年第四季度所产生的,而其他饭费也是年底统一结账时产生的。
“现在的饭费已经比以前少80%了!”李卫国大声地说,“不要再说了。”呵斥记者同时,李卫国还拿走记者的录音笔,放进了自己办公桌的抽屉。
事实是否真如李卫国所说,本村的饭费开支是一年所产生的?中新网记者从北召马村村委会成员手中看到了另外一份账目明细。
按此账目显示,2013年,北召马村的饭费高达240386元。其中2013年2月5日支付碧海大酒店饭费118426元;2月16日支付桂香斋饭费47499元;7月23日支付碧海大酒店饭费29181元;12月20日,再次支付碧海大酒店饭费21400元。除此大额饭费之外,该村委会每月还有其他饭费,多为数百元。
12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邢台市钢铁北路上的碧海大酒店。酒店并未提供北召马村的饭费消费详单。记者注意到,该酒店设有大厅和多个雅间,菜品大部分为几十块钱,海鲜则按时价计算。
对于为何多笔大额消费在该酒店发生,本村村民称该酒店经营者是李卫国的妻妹。对此说法,南大郭镇镇政府工作人员给予了证实。
除去饭费,让该村多数村民质疑的还有该村村委会多项报销费用。村民反映称,北召马村并没有属于集体资产的公用汽车,但是在每次的公示费用中,都会出现大额的汽油费、汽车维修费。
仅在2013年第四季度的财务公示栏中显示汽车维修费为两笔,一次为11030元,一次为4370元,而公开显示的汽油费总计为7390元。
对于村委会公示栏中的财务内容,本村的村民显得有几分无奈:“花都花了,公示了还有能有什么用!”
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结合审议两高报告村干部贪腐的问题成为人大代表们关注的话题之一。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监察厅副厅长刘蓉华明确指出,遏制村官腐败首先要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其次,“村官”的监管体系亟须完善。